【李维律师移民问答】庇护绿卡持有者申请公民的时间和费用豁免

李维律师

人气 85
标签:

【大纪元2011年10月03日讯】问题: 我在2007年1月获得美国的政治庇护。2009年1月拿到绿卡。但绿卡上写的有效居住期是从2008年1月开始。绿卡上的居住期是如何计算的?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公民?另外低收入的申请人可以进行入籍申请费的减免申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对于收入的限制是多少? 具体的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要填什么表格, 要提供什么文件?
  
解答:居住期是从2008年1月计算的。所以你2013年1月满5年,可以提前90天申请,即差不多2012 年 10月1日就可以申请了。移民局将你等待1年申请调整身份的时间补到你的绿卡里,这就是为什么你的绿卡提前1年有效 。
  
可以申请“申请费豁免”,用I-912 表,在申请N-400 时交上I-912表即可,I-912表不是一个单独申请的过程。 ◇

相关新闻
【李维律师移民问答】B-2 旅游,探亲签证在美可延期或转其他身份?
【李维律师移民问答】B-2 旅游,探亲签证在美可延期或转成其他身份?
【李维律师移民问答】 领养亲戚的孩子,但没经过领养程序?
【李维律师移民问答】外国人可同时是几个移民申请的受益人?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