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禁奢条款 让滞欠大户尽纳税义务

人气: 9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1年09月06日讯】(据中广新闻潘千诗报导)台湾首位因违反禁奢令而被管收的滞欠大户,正是国内眼科名医丁民峰。

丁民峰在进入台北看守所前,理直气壮对着媒体表示,台湾税制不公,丁民峰说他营业额才赚一千万元,却要缴三百多万元的税金,一时之间会让人想要逃税一些。

丁民峰因欠税,被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发布“禁奢令”。但日前却被媒体拍到他开名车,违反禁奢条款的规定,但他又提不出具体还款计划,遭到被板桥行政执行处拘提,向法院声请管收获准。

别以为滞欠大户遭到管收,还有免费的牢饭可以吃。行政执行署主任秘书黄赛月说,滞欠大户不只要把税缴清,连在看守所内的所有支出费用,通通得自费。

但是,为什么丁民峰会被发布禁奢令?而禁奢条款又是什么呢?其实,禁奢条款也被称之为“孙道存条款”。

孙道存是前太电董事长。 太电公司2002年股票投资失利、2005年公司又发生掏空案,孙道存向法院申请破产,但他的奢华生活却从没有停止过,媒体不断揭露没钱缴税的孙道存,住豪宅、搭名车、甚至送奢华礼物给他众多女朋友们。只要媒体一报导孙道存的新闻,外界批评声浪就会四起。而大家也心知肚明,孙道存只是个案,对于有钱人欠税,政府是完全没辄。为了解决有钱人的欠税问题,2010年1月21号,立法院三读通过行政执行法修正条文,增列禁奢条款,让税收狗仔化。

主秘黄赛月表示,行政执行署每个月会公布滞欠大户名单,若个人滞欠1000万元以上,或是公司滞欠1亿元以上,就会被公布上网。民众只要发现,他们找理由不缴税,却过着奢华的有钱人生活,经民众举证检举后,一旦被查出举证属实,行政执行处会马上发禁止命令,制止他们奢华行为,但欠税人还不遵守禁止命令,严重者会被法院管收3个月。

主秘黄赛月说,只要查证属实,检举人还可得到三到十万不等奖金,若是滞欠大户因此决定还清欠税,还可得到清偿金额百分之五的奖金,最高可到一百万元。

目前已经有十名滞欠大户,被列为最受瞩目的对象。包括:黄任中继承人黄若谷、以及黄任中的两名姐姐黄燕平、夏黄新平、广三SOGO总裁曾正仁、就连网球选手曾雅妮叔叔的公司“茂裕企业”,都是名列前十的滞欠大户。

简单来说,禁奢条款是特别为欠税、逃税的有钱人专门设立。一般来讲,凡是中华民国的公民,都要接受国民教育、纳税、服兵役等三项应尽的义务。国家拿纳税人的税金,推动国民教育、照顾社会弱势、建设国家事业等等,让人民有优渥、安全的生活环境。人人都应尽纳税义务,所以,政府的最高准则是“罚比税重”,就是希望人民能做到该尽的义务就必须要尽,千万不要逃税。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