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蕻被判刑9个月 5外使人员被挡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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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唐明报导)今天(9月9日)上午8点30分,倍受关注的维权人士王荔蕻女士,被北京温榆河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有期徒刑9个月。刘晓原律师表示,王荔蕻的行为没有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王荔蕻在庭上表示将无罪上诉。

在法院外有一二百人及很多海外媒体包括五名欧盟使馆人员被当局拦阻,不许入内旁听,整个过程没有发生冲突。维权人士朱承志表示,这是邪恶审判良知,王荔蕻的维权行为理当大力提倡和表彰的,就是判她一天“我们都难以接受”。


欧盟使馆人员被阻止在法庭外。(知情人提供)

王荔蕻被判刑九个月

王荔蕻的儿子齐健翔对大纪元记者表示,昨天原定今天9月9日上午9点钟开庭宣判,被提前到8点30分,他们家属和律师五人到庭,法官宣读了判决书,他妈妈王荔蕻被以“寻衅滋事”判刑9个月。

刘晓原律师表示,王荔蕻“寻衅滋事”案于9月9日上午在温榆河法庭开庭宣判,10分钟后宣判结束。王荔蕻否认有罪,对9个月的有期徒刑不服,她表示将无罪上诉。

维权人士朱承志表示,庭审外面大约有一二百人,艾晓明、赵常青、晃晃、王雪珍、刘沙沙等来到现场,还有很多人被控制在家或者被阻止在外面无法来到现场,今天外媒也特别多,黑压压一片,还有五名欧盟使馆人员都被阻止在外。法庭周边有70余辆警车及社会车辆停靠,整个过程没有发生冲突。


刘晓原律师和齐健翔。(知情人提供)


艾晓明在现场 (知情人提供)

王荔蕻应该无罪释放

刘晓原认为:“从法律上来看,王荔蕻的维权抗议行为没有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应该是无罪判决的。”

齐健翔表示,他母亲已被非法羁押五个多月了,她没有罪应该无罪释放。

“我很少公开接受媒体采访的,今天也忍不住要说几句,这是邪恶审判良知,作为王荔蕻的维权行为应该大力提倡的,就是判她一天我们都难以接受的。”朱承志最后对大纪元记者表示。 

维权人士高健表示,对维权界人士来说,对王荔蕻以“寻衅滋事”定罪判刑是难以接受的,维权都站在法律框架之内的,没有违法行为。

游精佑发表声明说:“这是场原被告颠倒的司法闹剧,只要不终止和纠错,任何有罪的宣判,都将是有关方面犯罪的证据;集团作恶不应当变成回避个人责任和被清算的借口。因为他们从遵旨迫害的行为中获得了个体利益的回报;我们将继续做我们该做的事情、能做的事情,以表示我们的立场,我们相信,这也应该是我们敬重的王大姐的立场。“


人权活动家王荔蕻 (知情人提供)

王荔蕻参与许多重大维权活动

据悉,2010年4月16日,王荔蕻等人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门前,喊口号、唱国歌、打条幅,对马尾区人民法院的违法行径进行批评和抗议。今年3月21日晚,王荔蕻被刑事拘留,于4月22日被正式逮捕,2011年8月12日在北京朝阳区温榆河法院开庭审理。

王荔蕻自2008年开始,参与了许多重大维权活动。她帮助过上海袭警案杨佳的母亲、声援过湖北省巴东县邓玉娇案、关注流离失所的女律师倪玉兰、山东盲人陈光诚,还有河南省爱滋病人田喜、北京赵连海的家人等等。

(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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