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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袋标示副作用 治病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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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北报导)新北市卫生局查验近3,000家医疗院所的药袋标示,多数没有标注“作用或适应症”及“警语或副作用”最多,占71%。

卫生局表示,为让民众更清楚自身的疾病及正确用药方式,98年医疗法修订,医疗机构应于药袋标示上标示“作用或适应症”、“警语或副作用”卫生局即开始进行全面辅导,但当时不断接获医疗院所反映,病患因担心药品的副作用,而不配合医嘱服药。

卫生局说明,药袋上的警语或副作用是为了让病患能清楚检视服药后是否发生相同的副作用,以便后续与医师、药师反映,才能确保用药安全。此外,药袋标示尚须包括“病人姓名、性别、药名、剂量、数量、用法、医疗机构名称与地点、调剂者姓名、调剂年月日”等项目。

100年度,卫生局全面稽查全市近3,000家医疗院所,发现药袋标示不符规定者,一律要求限期改善。不过,以近2年全面稽查结果做比较发现,不符规定的医疗院所已从99年度的30%遽降到去年的5%,显示卫生局连续两年的全面稽查辅导计划具明显成效。

卫生局也呼吁民众就医时要检视药袋标示是否完整,若不符规定,除可当场反映,亦可向卫生局专线:0800-085115检举,共同为你我的用药安全把关。

(责任编辑:陈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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