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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广告争议 新北:尊重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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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鸿国新北市24日电)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表示,有关公车广告被质疑涉抄袭,尊重广告制作团队创意,但若有不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交通局指出,快速公车广告是与台北客运合作出资拍摄,但部分内容遭网友质疑与国外电信业者广告有雷同,但交通局与台北客运事前未看过相关广告。

交通局表示,广告效果强调快速公车的方便、快捷,希望市民多利用大众运输,减少私人运具的使用。分为30秒电影院版与60秒网路完整版,30秒版现正处于11月公播前的审查阶段。

交通局认为透过艺人小甜甜露肩、抿嘴等诙谐逗趣的演出手法,确有达到媒体宣传和民众讨论的效果。

交通局指出,与国外电信业者广告相较,不仅广告产品不同,主角设定及产品诉求重点都不同,广告制作团队也说明拍摄过程中未看过相关广告,更无抄袭情事。

交通局表示,尊重广告制作团队的创意,但若有违法与不实情事,将与台北客运共同追究广告公司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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