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欺骗投资者 中海油在美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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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高紫檀综合报导)2012年10月22日晚,中海油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本月11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原告指控中海油于2011年1月27日至9月16日,就公司经营、财务表现和“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发布重大虚假和误导性声明,导致了投资者的损失。

据了解,该应诉通知书来自美国纽约南区法院,美国投资者Sam Sinay代表曾在2011年1月27日至2011年9月16日期间购买或交易中海油股票,并遭遇损失的相关人士向中海油提出诉讼。

Sam Sinay对中海油的起诉发起于今年的2月29日,将中海油公司,以及时任中海油CEO的杨华、首席财务官钟华等若干管理人员一并列入被告。

2011年6月,中海油和康菲石油共同拥有的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两次溢油事故,给当地海域造成相当大的污染。中海油拥有该油田51%权益,康菲石油担任作业者并拥有49%权益。

中海油于2001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十年间的股价涨幅一度达1140%,但溢油事故发生后,其股价多次出现暴跌。Sam Sinay认为,由于中海油发布了虚假和不实信息,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因此向中海油提出集体诉讼。

按照美国法律,集体诉讼结果将适用所有符合条件的受害人,一旦投资人胜诉或者和解,赔偿金额将通常会非常的惊人,可能达到几亿甚至几十亿美金。由于美国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较长,业界预估这起案件的审理或许会持续一年之久。

中国受害渔民曾通过律师采用多种途径通过法律诉讼,绕过有深厚中国政府背景的中海油,直接向美国康菲公司要求赔偿。康菲公司曾出资10亿元人民币,用于解决河北、辽宁省部分区县养殖生物和渤海天然渔业资源损害赔偿补偿问题。

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是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件发生后,中海油首次收到应诉通知书,下一步将按照美国的司法程序,为自身权益进行抗辩。

中海油回应称,该指控及诉求并无法律依据,将竭力辩护以维护自身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正处于中海油收购加拿大能源公司尼克森的紧要关头。

此前,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拟斥资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能源公司尼克森公司。中海油21日发布公告称,加拿大当地法院已于当地时间20日批准该笔交易,不过,这一跨国并购仍需获得中国、美国、欧盟和加拿大政府批准,迄今政府还未表态。该笔交易若能顺利完成,将成为中国企业最大金额的海外收购案。

中广网评论称:“这次起诉无疑将使得收购尼克森案结果变的更加扑朔迷离。”

7年前,中海油以185亿美元收购美国尤尼科石油公司时曾受到美国政府反对,最后以失败告终。

联络本文作者请发邮件到:gaozhitan@gmail.com。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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