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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小提琴纠纷 老乐手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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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8日电)9旬男子程昌华鹏被控将小提琴卖给学生收4万元后,将琴借回保管,决定不卖,涉犯侵占罪。检方认定民事纠葛,将他不起诉。

乐手出身的程昌华鹏曾自称是一名资深演员的生父,并批评这名资深演员不肯认他一事,曾经跃上媒体版面,当时这名资深演员反指程昌华鹏外遇做错事,母亲才离婚。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不起诉书指出,90多岁的程昌华鹏被控在3月间以新台币4万元,将小提琴卖给他的一名女性学生,但后来程昌华鹏跟对方说:“这把小提琴,我用了50年、60年了,很有感情,我想把它带回家摄影留念”。

不起诉书指出,程昌华鹏后来交给女方一张小提琴的照片,并表示要保管小提琴、不卖了,他约女方到当铺前并将戒指典当的2万元给女方;女方认为,程昌华鹏还有2万元没还,又不理她,因此提出侵占告诉。

检方侦办期间,程昌华鹏表示,当初是以5万元卖琴,女方分期支付4万元后,“讨价还价”要求改4万元,他不同意,女方就说不买了,要他退钱,所以他才分期先还2万元。

程昌华鹏开庭期间,还向检察官介绍名字的由来,他说本名叫程昌华,别号程鹏,因为习惯写完名字后,再写个鹏字,后来户政单位就把他的名字打成“程昌华鹏”。

检方调查,双方约在当铺前见面返还款项,就已解除买卖契约,程昌华鹏应是小提琴所有人,难认他有侵占犯意,至于他欠人2万元部分,应属民事纠葛,日前将他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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