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刑诉法修正案遭各界反弹 学者吁暂停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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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目前正在两会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正遭到社会各界的前所未有的反弹。不但是司法界、学府、民间、甚至是大陆的记者都加盟反对的行列。有学者们提出紧急暂缓表决这部刑事诉讼法,认为审议程序违反了《立法法》。也有很多业内人士提出条款中严重问题,提出修改建议,还有记者表示亲眼目睹他们讨论法案后,对此不寒而栗。

3月12日凌晨,大陆的微博居然连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常委会都成了敏感词遭微博封杀,禁止搜索,颇为讽刺。

学者紧急呼吁暂停表决

据财新网报导,《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3月10日下午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表决通过。出现1张反对票、1张弃权票。根据现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立法程序,这一结果意味着刑诉法修正案已经基本定稿。3月14日本次人大会议最后一天,修正案将交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民间智库、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熊伟刚完成了乌坎村村委会直选的调研,回到北京不久。2月11日上午,他在微博上发了一个:《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紧急微博》,建议本次两会暂停表决《刑事诉讼法》,因为在审议程序上违反了《立法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并说:“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本次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是来京参会后才看到法律草案文本。

熊伟的微博仅仅半天多时间,就获得很多学者、专业人士、民间的回响,转发超过1万5千多次,评论超过3千。

北京万圣书园创始人刘苏里先生,也发了“郑重声明”要求暂停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的表决,交全民审议。他说:“全国人大暨各位代表:我郑重提议,为全体国民利益、国家前途考虑,暂停《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表决,重新审议第七十三条相关规定,必要时,可据法交付全民审议,这符合共和国立宪精神。提议将形成正式文本,于本月14日前提交你们。”

网络封杀 遏制反对呼声

熊伟这条引起很大共鸣的《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紧急微博》,不到大半天就被删除了。同时,因为这个微博中有“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紧急微博”这几个相关字,因此新浪微博就将此“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紧急微博”作为敏感词给予屏蔽。

甚至连能组成这组词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常委会”都属于敏感词,屏幕跳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常委会”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在两会期间,会议名称本身都属于被禁行列,不能不说是一种莫大讽刺。只剩“人大”两字还能搜索到一些相关内容。

记者:亲眼目睹他们讨论法案后不寒而栗

两会众多记者云集京城,有一批敢言记者脱颖而出。大陆陈宝成记者,披露了自己见到的有关内情:“在报导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我看到了良知学者的良苦用心,看到了无良学人的阿谀逢迎,看到了弄权者的上下其手,看到了zl(真理)部的自掘坟墓,看到了律师界的悲壮抗争,看到了同行们的竭力呐喊。前路注定会有坎坷,会有流血,不过总没有脚长。天总是会亮的,我们走得出这历史三峡,我们会比这部法律更长寿。”

他还说:“想想吧,十四亿人的自由、权利与生命,将由与你素不相识的3,000名所谓议员来决定。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懂权力远远多于懂法治,却要决定你的命运,这让我想起了不学无术的人要拿手术刀上台,而做手术的人就是你,你,还有你!亲眼目睹他们讨论法案后,我对此不寒而栗。”

高校学者联名提出25条修正草案建议稿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司法高等研究所十位学者联名将刑诉法修正草案建议稿25条,于昨日(3月10日)挂号寄至全国人大法工委。研究所主任徐昕教授表示,诉法关系到每个人的自由与安全。出于普通人的恐惧与忧虑,出于法律人的责任与理想,我们都必须发出声音。

他们其中提出取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规定,认为草案增加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之规定,极其危险,将迅速演变成变相羁押,严重侵犯人权。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该条款必须取消,无论何种类型的犯罪,皆没有例外。

他们修改稿中还要求严格限制“秘密”拘留及“秘密”逮捕,要求应当把拘留或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应当在拘留后四十八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若无法通知,应在上述时间内通知被拘留人户籍所在地和住所地的基层社区。

他们还要求严格限制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排除例外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贺卫方:不通知家属何意义之有?

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73条“不通知条款”是争议最大的内容之一。大陆北大著名法学家贺卫方对有关“不通知家属何意义之有?”进行了阐述,并提请代表留意:“家中一人早晨出门,晚上未归,随后不知所终,家人难道不会推断此中缘由?通知家属对所谓犯嫌又何助之有?难道因为不告知,于是家人就傻呵呵地以为其外出休假,故暂无消息?立法如此规定,分明是自我抹黑,让国家形象受损,对侦查本身了无意义。请诸代表留意!”

近日重庆人大代表张明渝在北京被失踪消息引起很多外媒关注,陈有西大律师披露,张明渝民事代理律师赵晓亮告之,张失踪已三天,家属报案,无人受理。陈律师认为这就是刑诉法修正案73条“不通知条款”的现实版,也是中国法治的现状。

学者杨恒也就“危害国家安全可不通知家属”这条,提醒所有人大代表说:“别以为你今天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疑犯就没事了,他们可以让波小刘、未未爱失踪,不是一样让立军王失踪了吗,也可以让不厚失踪。你们这些代表和薄王比,不算什么。否决让你自己失踪的法律,这是鉴定你是人还是猪的唯一标准。 ”

而纽约时报《中国秘密拘押和被失踪合法化,迈向警察国家》的报导也指出,国家安全派系的崛起是中国最糟糕的趋势的先兆。73条款是否被采纳是中国会向法制前进,还是会成为一个权力不受约束的警察国家的重大信号。

唐吉田律师认为以法的名义公开作恶也是与时俱进。北京有市民表示,全民抗争,阻止恶法通过。否则,每个公民都会成为受害者,都会被消失。

(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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