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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生留台实习 教部放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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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为增加大学校院优秀侨生毕业后留台实习机会,教育部于2012年3月,进一步松绑侨生毕业后申请实习资格规定。实习许可时间,由每次半年,放宽为最长可以到毕业后1年,并简化实习展期手续,希望吸引更多人才留台。

教育部13日表示,2011年首度建立毕业侨生实习制,但宣导不足加上规定严谨,侨生申请人数寥寥无几,同时实习期间为每次半年,若需要延期,还要重新申请,之后将放宽条件,成绩要求从每学年,改为历年总平均。

根据规定,大学校院侨生毕业后,申请在台实习规定,侨生须符合每学年学业成绩80分以上(研究所85分以上)或全班排名前20%,或是曾参加国际、全国性技能竞赛等条件才能申请。

教育部侨民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林淑贞表示,许多学校提到,因为侨生刚到台湾有很多地方需要适应,所以成绩刚开始较不理想,等到适应期过后才渐入佳境,建议应该放宽成绩要求,因此改为只看历年总平均,鼓励更多侨生申请。

林淑贞说,实习许可期间也放宽到1年,让侨生不用因为到期,需要麻烦的再次申请,若实习机构无法一次给予1年的实习期,侨生可再申请延期。

至于筛选资格,教育部将提供检核表给各校参考,经由初步筛选后再送教育部审查,审查手续和时间都可大幅减少。◇

(责任编辑:赵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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