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空气质量新国标出台 “低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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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王量综合报导)3月2日,大陆官方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国标增设了PM2.5浓度限值,但未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的日均浓度限值提出更严的要求,对比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新国标“低人一等”。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还不到人类头发丝直径的1/20。由于PM2.5颗粒可进入肺的深部,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此前,大陆制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监测PM10,而没规定检测PM2.5。

新国标低人一等

3月2日,中共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新国标增设了PM2.5浓度限值,当局称:污染物控件目与国际标准“低轨”相接。

“低轨”相接又是一个新名词,中共官方媒体对此解释:新国标仍保留150微克/立方米为PM10的日均浓度限值,并按照PM2.5占PM10的50%的比例,设立了PM2.5日均浓度值为75微克/立方米。中共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称,PM10、PM2.5等污染物的限值,目前仅能与世卫组织第一阶段目标值接轨。

大陆官方3月2日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国标增设了PM2.5浓度限值,但未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的日均浓度限值提出更严的要求。图北京中央电视台总部大楼。(LIU JIN / AFP)

中共官方媒体也表示:并未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的日均浓度限值提出更严的要求。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PM2.5每立方米小于10微克/立方米是最为安全的,而20微克/立方米以上就属于污染超标了。

可见,新国标没按世界卫生组织标准来评价,有评论人士认为新国标“低人一等”。如果北京的PM2.5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是严重的空气污染,但按照大陆新国标,空气质量仍然达标。

对于这种“低人一等”标准,《南方都市报》去年11月曾发表题为“为什么会有空气良好的灰霾”评论文章说:“反对把自己降到低人一等,就连呼吸的空气都认定不配按世界卫生组织标准来评价。”

评论写到:我们呼吸着坏空气,却像那些呼吸着好空气的人民一样,满意着“合格”的生活。但我们不能知道的是,我们还在独享着多少低于国际通用指标的鉴定,把不合格变成合格,把不达标变成达标,仅仅是为了使我们听起来有着健康和安全的保障。

中共在压力下制订新国标

此前,大陆制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监测PM 10,而没规定检测PM 2.5。用比国际通用的标准低得多的标准来监测和发布空气质量,结果空气质量不是“优良”,就是“轻度污染”。

香港《太阳报》“华夏透视”曾对此发表评论:口口声声“以人为本”的执政当局,却采取鸵鸟政策,掩耳盗铃,愚弄百姓。

海外知名的评论员梁京在《自由亚洲电台》发表评论表示:灰霾之灾最大的特点是一视同仁,不论你是住在豪华别墅的亿万富豪,还是蜗居地下室的北漂,你都要和农民工一道吸入饱含PM2.5的毒气,都要因此付出健康和生命的代价。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中共环保部去年年底宣布,将把PM2.5指标列入常规监测。

大陆已成为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中共官方媒体《工人日报》去年12月刊文表示:中国大陆已成为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58%城市空气中所含悬浮粒子浓度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标准5倍。各地市民就相当于“吸尘机”和“过滤器”。

香港《太阳报》评论认为:百分之百的大陆城市居民生活在不合格的空气中。

PM2.5在空气的悬浮颗粒物中占70%~80%。当大量细颗粒物浮游在空中,大气能见度就会变小,天空看起来灰濛濛的,气象学把这一现象叫做“灰霾天”。而造成这种灰霾天的罪魁祸首就是PM2.5。

据《时代周报》的报导,2008年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钟南山曾经直言,在他接诊过程中,50岁以上的广州人即使没有肺部疾病,手术开出的肺都是黑黑的,而在灰霾天气出现的日子里,呼吸科门诊量会增加一成半。

通过大量研究,钟南山发现,在灰霾天气下晨跑,无异于“慢性自杀”,而空气污染引发的不仅是急性中毒,还有如支气管炎、肺气肿、过敏性鼻炎和哮喘等慢性炎症。

而根据中国气象局相关研究统计,珠三角区域灰霾程度远远优于长三角、京津冀、四川盆地等其它地区。长三角比珠三角的灰霾程度要严重一倍。其中,南京、杭州等城市,最近每年的灰霾天数都达200天以上。

(责任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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