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新:刘淇抬脚没踢着胡锦涛,落脚倒踩了江泽民,自己还闪了腰

伍新

人气 14
标签: ,

【大纪元2012年04月07日讯】3月31日,一篇题为《我党最高领导人何时称“总书记”》的署名文章,成了作为中共北京市委机关黑板报的《北京日报》“迎接十八大文萃”专栏的开篇。文章明确指出:中共的总书记是“处理中央日常事务的秘书长,联络党内会议的召集人”。文章的点睛之笔在末尾部分,其小标题是:“我党一直重视强调和实行集体领导;‘总书记’虽是党内最高领导职务,但并非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其下内容援引中共党章有关规定称:“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因此,‘总书记’并非凌驾于党的中央组织之上的最高机构。”

该文很抢眼,被海外不少中文媒体全文转载,并被一些评论揭明其意在于“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开始公开出来为周永康站台,胁迫中共党总书记胡锦涛和未来接班人习近平”,此言与周永康在政法委培训班开幕时强调的“政法委姓党”(弦外之音“政法委不姓胡而姓周”)异曲同工。可能是这个原因,该黑板报网络版于胡锦涛回国后的4月4日将此文给擦去了。

本短文,不想重复上述已有的评论,只想补充一点:刘淇在抬起中共所谓“集体领导”的铁鞋,企图一脚把胡锦涛踢到一“边”去的时候,一不留神,也授人以柄,一落脚,踩到了其黑帮主江泽民的脖子上,自己还闪了腰。为什么这么说呢?刘淇属于“血债派”里的要员,在镇压法轮功的罪恶行径中劣迹斑斑,在多国被起诉,并在美国已被判有罪。而当初决定镇压法轮功,并非是中共中央的“集体决议”。那时,中共中央常委会中的七个常委,六个人反对,就江泽民一人一意孤行。对法轮功的定性,迄今不但没有通过任何法律程序,也没有形成中共中央的常委会、政治局、中央全会中的任何党内集体决议,完全是江泽民一人利用中共的名义、打着中共的旗号硬干的。

可见,鼓捣出那篇文章,本来是想架空胡锦涛,阻挠胡锦涛收拾其“血债派”,结果,反而提醒了胡锦涛,递给胡锦涛一根“党纪”的绳子让其“紧套”、其实,这一手,胡锦涛压根儿也用不着提醒,但这么一来,胡锦涛就有的说了:这套可是你们自己设的,请君入套吧!有道是,“人要不走运,喝口凉水也塞牙”。

然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天理,“血债派”如今该还血债了。中共宣扬的无神论,可以骗人作恶,却不可能阻止“血债派”被彻底清算。笔者写此短文的意图正在这里,正在于提醒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眼光、视野不要囿于中共的党内,不要局限在党内的所谓路线斗争、帮派斗争的狭隘小圈子里,而要看清“天灭中共”的大势,顺应天意民心,抓住天赐的良机,一不做二不休,一鼓作气,通过清算江家帮“血债派”,一举解体中共,这样才会“取得人民的原谅和宽恕”,给自己留条活路,避免被“血债派”拖入陷阱,并且还有可能赎罪(镇压法轮功罪恶政策延续至今,你们自己清楚自己是负有一定的责任的)立功。一念之差,天渊之别,万望慎之。机不可失,时不我待,敬请速决。

同时,本短文最想说的是,提醒那些还没有三退的善良同胞们高度注意:“天灭中共”,是一台荡浊扬清、除恶护善的大戏。在这台大戏中,人人是看客,人人是演员。这台大戏,是坏人的悲剧,好人的喜剧。中共它乱它的,咱退咱的。没有了共产党,大家就有真正的好日子过了。@

相关新闻
伍新:党理论是邪教洗脑魔水(三)
伍新:党理论是痞子魔经(上)
伍新:党理论是痞子魔经(中)
伍新:国殇日感怀(诗歌)
纪元商城
这种肥皂不会耗损 永远陪伴你
每日更新:春天里的素色清道夫 不知疲倦
这种杯子为何如此火爆 加州女子偷65个被捕
这些亚马逊好物 让你生活品质大提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