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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过劳 立委提案雇主课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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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日电)5月1日劳动节,1名疑因过劳瘫痪劳工的家属今天在立委陪同下哭诉雇主不愿负起责任;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刘建国表示,已提案修法雇主不法延长工时应负刑责。

1名在家电公司任职郭姓业务主管,5年前因每天工作超过16个小时,工时长、压力大,有一天出货时,突然晕眩,经送医诊断为急性颅内出血、主动脉剥离、肾脏病变,目前仍瘫痪住院中。

郭姓主管的母亲上午在民进党籍立委刘建国、林淑芬、陈亭妃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表示,2年前儿子经劳保局认定过劳职业病,但公司不买账,不愿支付薪资与赔偿,公司负责人不曾到医院探视,目前还与公司诉讼中。

刘建国说,台湾平均每13分钟就有1件劳工安全与职业灾害事件,劳工安全与职业灾害法规破洞迟迟不补,行政院应将“劳工安全卫生法”修正草案尽速送立法院审议;废除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所谓“责任制”,不让雇主以此逃避加班费。

刘建国表示,他与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陈学圣、台湾团结联盟立委林世嘉等人提出“劳工安全卫生法”第5条修正草案,因为轮班、夜班、长时间工作、工作相关心理压力事件等异常工作负荷促发伤病,列入雇主应提供设备或采取措施来预防的项目,并增订刑罚,雇主不法延长工时,导致劳工遭受伤病或死亡应负刑责。

林淑芬要求中央职业灾害鉴定委员会应由一名劳工代表参加,劳工单位发动劳动检查时应该通知工会,才能真正落实劳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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