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保险是征税 首席大法官拯救健保法

罗伯茨认定“个人强制保险”条款等同征税 最高法院判决推动健保法进一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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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6月29日讯】美国最高法院星期四以5比4 判定奥巴马总统健保法中极具争议性的“个人强制保险”(individualmandate) 符合美国宪法。而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投下了决定性的支持票。

【大纪元记者王和综合报导】对健保法的判决被视为最高法院本世纪迄今为止最重要的判决,随着美国社会越来越陷入党派划界的分裂,最高法院必须维护其超然的立场:监督行政和立法部门 不能超越其宪法界定的权力,同时避免背负用司法干预行政和立法的恶名。

首席大法官投下关键票

在周四的判决中,4 名自由派法官认定健保法完全符合宪法,而4 名保守派法官则认定健保法违宪,因而应被全部撤销,而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则扮演了关键的居中调和角色。他首先和保守派法官一起推翻了国会可以根据宪法中的贸易条款(commerce clause)来推行“个人强制保险”的观点,因为这给予了国会强制民众购买某一商品的超越宪法的权力;但同时他认定“个人强制保险”可被视为国会对民众征收的一项“税务”(Tax)而非国会所声称的是一项罚款(mandate penalty),因而完全属于国会应有的权力。

罗伯茨引经据典谈征税

罗伯茨大法官在判决中列举了为什么“个人强制保险”措施实际等于征税的理由:不用缴纳收入税的低收入家庭同样无需缴纳相关罚款;而缴纳罚款的金额与家庭可纳税收入、家庭组成等联系;这项“强制”措施的实施与征收税款的实施完全一致。

罗伯茨认为,这个条款不仅运作起来类似征税,同时也不符合“罚款”的惩罚性特点,因为民众所缴纳的税务惩罚数额绝大多数情况下远远低于健保费本身。他在判决中还写道,政府通过税赋来引导民众的行为是常见的做法,比如政府对香烟征收重税的做法。

他还引述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的名言“人生在世,唯有纳税与死亡不可避免”,认为即使民众什么都不做,国会依然有权力对民众征税。他说“非常明显,宪法并不保证个人可以通过什么都不做来免除纳税义务”。

法律界人士:微妙的平衡

对于法律界人士来说,罗伯茨法官的观点和判决让他们感到出乎意外。尽管在三月份的法庭辩论中,政府代表提到过国会的征税权,但当时提出的主要宪法依据是“贸易条款”。一些专家认为,罗伯茨是希望在尽量减少给联邦扩权的情况下,避免推翻国会通过的法律。

法律专家表示,在过去75 年中,最高法院从未撤销任何一项主要的立法,罗伯茨不希望打破这一传统。罗伯茨在他2005 年的国会任命听证会上强调,法院有义务支持国会的立法,只要可以找到其宪法依据。他在周四的判决中也写道:“我们不对这一法案是否合理作出判断,这种判断被托付给国家民选的领袖”。

值得一提的是,在罗伯茨任命的投票中,时任参议员的奥巴马投了反对票。

总统奥巴马曾虚惊一场

曾经在芝加哥大学教授宪法的奥巴马上任后与最高法院的关系并不太“和睦”,加上尽管奥巴马作为总统可以比其他人提前知道几乎任何事情,但唯有最高法院的判决在公布前他是无权提前获知的,因此周四早晨他和自己的助手也和其他人一样焦急的等待判决。

期间的一个小插曲可以看出判决的保密程度和敏感性。CNN 和Fox这两大新闻网在第一时间误报最高法院否决了“个人强制保险”,尽管已经做了最坏打算,这难免令总统心里一沉,但好在在网上阅读高院判决书原文的助手第一时间告诉了总统正确的消息。

法院判决对民众的影响

最高法院的判决意味着被钉上奥巴马个人标签的健保法的各项措施的实施将可以继续稳步向前推动,包括其中的“个人强制保险”条款:从2014 年起,民众将必须购买健康保险,或面临惩罚,在2014 年,税务惩罚的数量为285 美元或家庭收入的1%, 而到2016 年将增加到2,085 美元,或家庭收入的2.5%。

健保法中一些已经实施的条款,这些通常是那些民众普遍支持的条款,如年轻人直到26 岁之前都可保留在父母的健保计划之内等将继续实施。此外,到2014 年,保险业者拒绝给存在已知健康问题的民众投保或要求巨额保费将被视为非法。

不过对于所有美国民众而言,健保法很可能意味着他们的整体税赋将增加,这也是奥巴马政府在推动健保法期间坚决否认“个人强制保险”是一种税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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