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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探隐私 台劳委会:涉安全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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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6日电)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如玄今天表示,雇主面试员工应避免歧视,也不得要求提供个人隐私;不过,若与工作安全相关,可询问有无性犯罪前科,未来会向民众宣导具体事例。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初审劳工保险条例、劳动基准法及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王如玄列席备询。

提案修法的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江惠贞表示,不少民众在面试过程中遇到很多奇怪、爱探人隐私的雇主,有53.6%民众被问过家庭背景,也有很多人被问婚姻状况、性取向等与工作无关问题,应修法明定雇主不得要求员工、求职者提供与工作内容无关的隐私资料。

王如玄会中表示,支持江惠贞的修法方向。她会后受访时说,据就服法相关规定,本来就禁止各式各样的歧视,常见雇主问员工结婚、生育、离婚等问题,这都是个人隐私,与就业无关。若法案通过,将向民众宣导具体事例。

不过,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陈欧珀则说,雇主应可询问求职者是否有前科或性犯罪纪录,保障职场安全。

王如玄会后受访时说,若工作与安全有关,如幼稚园老师、计程车司机,就可问是否曾有性犯罪前科,至于其他犯罪前科,因牵涉更生人工作权,雇主目前也没有权限调阅相关资料。

国民党籍立委王育敏则提案修法,明定雇用15岁以下儿童、少年须得主管机关同意,且工时应包括“受国民义务教育的时间”,主管机关应针对不同年龄订定不同工时标准。

多名立委支持王育敏提案,并以童星小彬彬、迷你彬为例,认为这些童星有工作事实,却不受劳基法保障,受教权也明显被剥夺,劳委会不能坐视不管。

王如玄答询表示,认同王育敏的修法精神和方向,但相关保护规范需要时间规划和设计,劳委会已委托专家学者进行相关研究,结果约在8月出炉。

至于童星劳动问题,她说,小彬彬与业者没有雇佣关系,无法适用劳基法,也不适用童工概念。立委们要求劳委会一定要寻求解决办法或修法,王如玄允诺等研究结果出炉,10月底会提出修法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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