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伴液化气罐和汽油 逼退50余人强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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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静慧报导)7月19日早晨7时许,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周平岗村委周家村92号居民沈瑞华家外面,突然来了50多人,沈瑞华意识到可能政府要强拆她家,立即带着液化气罐和汽油爬到三楼屋顶,严厉告诉对方:“今天你们敢拆我的房子,我就跟你们同归于尽!”双方僵持至11点,强拆人员被迫撤离。

沈瑞华女士向大纪元记者介绍事件的经过,“7月5日下午,我们突然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称:本院应原告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情况紧急’为由,请求先予执行的申请,裁定周惠明、沈瑞华夫妻应该在裁定生效三日内从92号房屋搬出,交原告拆除。7月9日又来了一个强拆公告,没想到,他们几天就来拆房了。”

“今天(19日)早晨6点20分,突然来了一伙人将我的家围了起来,拉上警戒线,有的人还带着安全帽,我知道他们是来强拆的,我就拿着煤气罐和汽油登上三楼,对他们说:‘你们敢来,我就这样子烧起来,跟你们同归于尽!’”

据悉沈瑞华房子有330平方米,也是她家唯一的住房。“我的房子是受法律保护的,开发商没有任何手续、更没有任何补偿强制拆我的房子,我只有煤气罐、汽油、刀、我的生命,来维护我的合法财产,同归于尽。他们把老百姓逼上梁山,逼上血路,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和谐社会!”

沈瑞华老公早晨出门回来,被他们拦住压在地上,押到派出所,把他的手臂和手指弄伤,他们还检查他的手机,担心他现场拍照片。上午9点才放回家。

她还介绍前天还在法院谈判的,谈得蛮好的,还没等谈出结果,他们今天就要强拆。令外有2户家中没人被强拆了,房主人匆匆赶来的路上被3、4辆警车拦住。现在她家三个人不敢上班了,不敢离开自己的家,准备用生命捍卫自己的家。

据海外中文媒体早前的报导,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曾经是以“房屋拆迁人”的资格,向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就92号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提起过民事诉讼,也就是诉讼法规定的原告。但由于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提起民事诉讼后,周惠明、沈瑞华夫妇在著名律师张成茂的指导下,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征收周家村土地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钟楼区法院只能将审理中民事诉讼中止。经常州市中级法院查明和认定: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周惠明、沈瑞华夫妻房屋地块(原集体土地)不存在任何的征地手续,并作出(2012)常行终字第78号终审裁定。

既然连征地手续都没有,那么就不存在什么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也就是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要对周惠明、沈瑞华夫妻房屋地块收购储备缺乏起码的法律依据,更不具有房屋拆迁人的资格了,当然也不具有对房屋拆迁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就通知周惠明、沈瑞华于7月5日上午到法院协商。周惠明、沈瑞华夫妻俩接受了钟楼区法院的协商要求。

钟楼区法院的协商由院长夏伟忠出面,民一庭的庭长王明等参与。当沈瑞华提出自己可以忽略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违法行为,但拆迁补偿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市场价格给予时,院长夏伟忠还表态说这完全合情合理。

当天下午,钟楼区法院突然改变,向周惠明、沈瑞华夫妇送达了(2011)钟民初字第1233号民事裁定书,要求夫妻俩为没有了诉讼资格的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腾房。

见此,沈瑞华无奈将家中的煤气罐搬到了楼顶要地,表示,只要这些人胆敢来侵犯自己的合法私人财产,自己愿意成为江苏常州的唐福珍!

大纪元记者致电钟楼区法院夏伟忠院长,钟楼区法院副院长岳卫东,民事一庭王明,三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责任编辑:骆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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