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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工人权益 民权中心劳工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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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桦星纽约报导)你知道纽约州最低工资是多少吗?你清楚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吗?要拿失业保险金须满足什么条件呢?民权中心(MinKwon Center)19日(周四)在法拉盛举行劳工权益讲座解答民众心中疑虑。劳工律师就如何保护工人合法权益﹑申请失业保险金及记录现金收入等话题向社区民众进行讲解。

在民权中心实习的Bio Kim告诉大家﹐纽约州劳工法规定纽约州最低工资为每小时$7.25﹐每个星期工作超过40小时就属于加班时间﹐加班工资是每小时工资的1.5倍﹐每次工作的时间超过10个小时﹐雇主则应另外支付员工7.25美元。每个月结算工资时应计算清楚﹐另外﹐无论自己工资是以支票或是现金形式获得﹐都应立即存入银行及保留装有现金或支票的信封以此获取证明。

Bio Kim表示﹐目前有很多雇主会因为一些原因扣除员工工资﹐这是属于违法行为﹐例如在餐馆打工打碎盘子﹑超市收银员少收了钱或是员工迟到﹐遇到这些情况雇主不能从员工工资里扣除﹐否则是违法行为。另外﹐法律规定所有雇员一个星期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工作时间内也应保证有半个小时的用餐时间。

民权中心劳工律师Hana Kim向听众解释﹐要想获得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四项标准。首先﹐申请者必须在过去有足够的收入﹐如果在过去的一年半中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则不能够获得失业金﹔其次﹐申请者在当前处于失业状态﹔第三﹐申请者失业的原因不是因为自身原因造成﹐比如违反公司规定而遭到辞退不能获得失业金﹐因健康问题而辞职可以获得失业金﹔最后一点﹐申请者必须处于积极地寻找工作的状态中。另外﹐非法移民者不能申请失业金。

欲申请失业保险金者可拨打纽约劳工部电话﹕1-888-209-8124。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期间早上8点至下午5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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