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关于广州市城监局不作为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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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24日讯】尊敬的广州市陈建华市长:

我是荔湾区东沙街姐妹三人的纯女户,在村中受到性别歧视,村中的恶霸兄弟串谋村中干部强行霸占我的祖屋地20平方,违章建楼。

我投诉到城监东沙执法队,只是象征性发出了二次停工违建通知书,从来没有来执法,侵权人他们依然在装修。

我申请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又被久拖而无果。

我上京合法上访,又被误会是非法上访,导致我被非法拘留十天,坐了十天共和国的冤狱,我比刘少奇国家主席都更冤。

村中恶霸扬言,他把街道、城管、派出所全收买了,全摆平了,我投诉到哪里都没用,他们要逼死我为止。

我只有写信给陈市长您,请您主持公道。监督城管局履行工作职责;
我请求城管局严格执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及全部行政工作指定的必须完成的义务,把属于我祖屋的20平方米归还给我。

致谢

报告人:梁燕葵
联系电话:18319986394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北胜坊43号
附件一:给街道行政复议的报告
附件二:广州市城市管理中心的通知书
附件三:荔湾城监的通知书
附件四: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第02097号

关于梁燕葵申请行政复议的报告
尊敬的广州市公安局谢晓丹局长:
我做老实的良民五十年,村中恶霸串谋勾结村干部,欺负我家三姐妹是纯女户,霸占我祖屋20平方米建私房,我投诉到城管,城管象征性地贴了二张违建通知书,我投诉到街道多次,都是维护村中恶霸,我要求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街道拖着迟迟不办理,村中恶霸扬言,街道、城管都给他摆平了,他要逼死我一家人。

我被逼无奈,2012年6月11日上京到中南海找总理作主,为我主持公道,6月27日我得不到任何答复,再次上京到中南海找总理汇报。

我被骗回广州。派出所警员骗我回派出所就要我签名,并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本人不服,要求行政复议:

1.主要事实不清,我是去上访而非是非法上访,我有理有据,派出所警员讲我不听劝阻,无文字说明,无录音录像,怎么证明我不听劝阻呢?派出所没有证据证明我是非法上访,我是合法上访,派出所证据不足,是乱作为。
2.派出所适用的依据有严重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对我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我到今天还未见过《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公安分局训诫书》,文中哪里有要求拘留我的条文?
3.荔湾公安分局违反法定程序。我是在北京被劝回广州,或是被骗回广州,履行方式是否应从我失去自由那一天算起?
4.荔湾公安分局和派出所超越权限,滥用公权和职权,对我个人实行打击镇压,剥夺我人生自由。
5.荔湾公安分局的具体行为有明显的不当。当日在中南海门前的几百人,广州同去的还有一批上访人士,怎么就我要坐牢?

综上所述,因此我要求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的要求,希望广州市公安局准时合情合理地给我答复。
1.我要求撤销荔湾公安分局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2.我要求按《国家赔偿法》规定,拘留期每天赔偿165.67元,共入冤狱十天,共计人民币1656.7元。

附件一:给街道行政复议的报告
附件二:广州市城市管理中心的通知书
附件三:荔湾城监的通知书
附件四: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第02097号

申请人:梁燕葵
身份证号:44010719530405066X
联系电话:18319986394
家庭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北胜坊43号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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