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今天是“刘克志事件”发端第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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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3日讯】2012年6月19日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军队复员干部刘克志在乘车要去北京诉求解决军队复员干部群体落难问题时,被乌苏市公安和信访人员截回后,南苑派出所数名干警将刘克志羁押于刑事审讯室,强行按在刑讯椅上铐上手脚,长达半小时。事发后,全疆复员军官代表前去质询和评理,警方口出狂言,执迷不悟。今天已是“刘克志事件”发端第13天。广大复员军官愤慨至极。在此,严正声明:

一、事发根源:“93年复员试行通知”导致几万名复员军官奉献青春后落难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生存凄惨,家破人亡,实属古今中外退役军官大冤案。民众为之喊冤叫屈愤鸣不平。全国复员军官数年痴心,依法上访诉求,呼吁查明源头,尽快落实待遇。国办(2011)97号文件要求各方面于2012年6月30日前拿出解决方案,值此,各地复员军官自发上京申诉。刘克志就是几万分之一,是复员军官的杰出代表,为人民为国家,行端义正,浑身正气,何错之有?依法维权,国旗作证!

在大是大非面前,人民公安却剑使偏锋,站在受害群体的对立面,肆意动用专政手段,做出亲痛仇快之事,国法难容,天理难忍!

二、立即纠错。复员军官群体强烈要求,权威机关应该旗帜鲜明的立即下令停止这种违法侵权行为,全面挽回其名誉和赔偿经济损失,责成主使者公开认错赔情道歉,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复员军官身经百难,已经满腹沧匿,难道还要死无完骨吗?为了祖国尊严,炮火烧过我们的身,子弹伤过我们的心,我们还有什么?!我们还怕什么?!!

三、正确维稳。复员军官正是维护国家大局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没有我们流血流汗的过去和现在,就没有强大祖国与和谐社会。复员军官以惨痛遭遇进行百折不饶的诉求,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军队退役人员国家保障的根本大法和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制乱维稳。是功在当代,利在长远,福祉民族,日月同辉的伟大行为。恶待功臣,残害英模,是人民的罪孽,是历史的败类!不知从什么时间开始,复员军官及其退役军人却成为不稳定的嫌疑群体,成为公安国保的盯梢对象,利令智昏,咄咄怪哉!

祖国啊,请相信你的儿女吧,我们是在真真正正的维护国家稳定呀!

四、依法诉求。第一,公安适用程序违宪。我们认为,由于人身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因此对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发动,必须经法院审查,这是各国公认的行政合法性的基本要求。换言之,任何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定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

第二,必须履行听证程序。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对听证程序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要求听证公开进行。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决定时,应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听证已成为当今世界各法制国家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共同的、同时也是极其重要的制度。听证体现的是国家对公民意见的尊重,是一种符合宪政思想的制度要求。

第三,检法机关监督制约。公安机关的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惩罚手段是否适当,处理结果是否公平,也都是必须给予公正评判。因此,我们坚决要求检察院和法院完全参与其中。因为公安机关在行政拘留决定权方面的权限过大,自由度过大,无法得到有效的制约。只有依靠公检法安系统的监督才能达到秉公执法。

第四,立即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公安机关单方面作出的拘留决定不正确,存在重大的错误,相对人有权要求复议,或者向检察机关针对公安机关及其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起控告,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员军官群体全力帮助刘克志行使这个权力,并已在进行中。

五、拭目以待。迫切希望国家媒体高度关注,紧密跟踪和及时报导事实真相。因为新闻媒体自有其“反映、丰富、监督、引导”的职能,它是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而“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也是对公众媒体国家性的检验。全国复员军官相信媒体的公正、公平、公开。

非法暴行一个刘克志,还有退役军人上百万!
我们翘首期待着“刘克志事件”的快速、完全和公道的解决!

全国各地复员军官
新疆复退军官联盟
2012.7.1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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