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回国自首 律师:中加或已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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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17日讯】(自由亚洲记者锡红报导)加拿大移民律师认为,中国银行巨额款项诈骗案主嫌高山,是在和中加两国达成协议后才回国自首的。他可以保障妻女的安危,自己也不会被判死刑。

原任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的高山,被中国官方指控,涉嫌中国银行十亿元人民币诈骗案。他于2004年底潜逃加拿大,近日自动回中国自首。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高山妻子李雪,目前居住在加拿大温哥华。她表示,高山回国自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认为自己到了回去面对一切的时候,没受到威逼。

李雪还透露说,高山回国前,和她及女儿住在加拿大北温哥华一所独立屋内。高山从来没有对她谈起过与中国银行诈骗案有关的任何讯息。她还说,高山来到加拿大之后,一直辛苦工作赚钱养家,包括从事装修行业。自己在托儿所工作,与丈夫在加拿大都是自食其力地生活。

了解案件进展的温哥华华裔移民律师王仁铎表示,相信高山与中加两国政府达成了协议,主要是能够将妻子及女儿留在加拿大:“如果他真的是自愿回去的,他提出的交换条件应该是女儿和妻子可以留在加拿大。至少这是和加拿大政府的交换条件。”

王仁铎分析认为,由于这起中国银行诈骗案涉案金额很高,牵连面广,中国当局相当重视,因此,就算高山自动回国自首,当局也不会对他轻判:“以中方的立场来说,他们当然希望更多的疑犯能够主动回去自首投案。例如这个案子中的李氏兄弟。中方事实上不可能和这只老虎有什么好的交易,他回去应该还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由于加拿大是一个免除了死刑的国家,加拿大的法律不准许将人遣返到会遭死刑判决的国家。因此,从加拿大遣返回中国的人士,都要经中国官方承诺对当事人不判死刑。王仁铎律师认为,高山愿意自行回去投案,与赖昌星遭遣返,以及同案犯李东哲回去自首,都没有被判死刑有关。他相信,高山已经与中国官方达成协议,不会被判死刑,并以自首换取减刑:“死刑在这个案子中,正像在赖昌星案件中一样,不是一个问题。”

高山原任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前往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核对存款余额,发现近三亿元存款不翼而飞。五天前的2004年12月30日,高山已经飞抵加拿大温哥华。

随即,多家企业相继发现在该银行的高额存款丢失。辰能公司发现3.2亿元的存款下落不明。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曾报导,该案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有关部门在清查账户时发现,高山早在2000年初,便开始对企业存款动了手脚。

2002 年,高山的妻子李雪就已通过技术移民申请,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在正式移民加拿大前,高山已18次到加拿大考察。高山在移民申请时刻意隐瞒了自己在中国银行工作的经历,因此遭加拿大移民局指控。在加期间,高山极其低调,没有用自己的名义开设过任何银行账户,没有用自己的名字购买汽车和保险。

中国官方强调说,虽然高山已经自首,但巨款去向依然是个谜。

(责任编辑: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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