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新政出台《环时》吹捧 胡锡进遭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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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日前,中共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所谓“大病医保”新政——“大病医保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对此,环球时报发社评大力吹捧,贵州大学教师驳斥环时总编胡锡进“对有关数据一无所知”。大陆民众指,“医改新政”没有明确“大病”的定义和标准是什么,媒体亦指,未来实施过程中,在具体支付层面上有许多问题。多年来,大陆普通民众一旦患大病,必倾家荡产,全家“覆灭”,据报导,1.73亿国人面临“灾难性医疗支出”。

六部委出台医改新政 支付层面操作细节未知

8月30日,中共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根据新政策,大病医保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大陆媒体对《意见》做进一步解释:保障对像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资金来源是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但未来在实施大病医保的过程中,仍有许多政策和操作细节上的问题需要解决,尤其是在具体支付层面。

此《意见》出台,大陆民众提出几项质疑:《意见》没有明确定义到底什么是“大病”即“大病”的标准是什么等。如白血病、肾透析等,患者可能要花费上百万元医疗费,这是否算“大病”范畴,谁来兜底?

北京一位民众表示,《意见》有两处没有明确:1,自付的具体比例怎么确定?2,什么病算大病?是从临床角度解释还是从花费金额上界定?

多年来大陆所谓医改使老百姓看不起病;更唯恐得大病;而且医患矛盾倍出。有民众指出,所谓医改新政是用“大病报销”来安慰怨气冲天的患者。看看数千数万数十万的医疗费!报销实际成为医疗费水涨船高吃空财政和老百姓钱包的一个理由而已,看着吧,医患矛盾还会升级!

据《意见》规定,如果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则属于高额医疗费用范畴。《意见》还称,合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但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

环球时报发社评遭民众痛贬

环球时报发表社评,吹捧《意见》“是中国福利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并声称中国公众对社会福利的要求永无止境。大病报销50%,不是当前中国人的“心理价位”,中国人开始跟欧美的福利攀比等。

环时总编胡锡进在微博称,大病报销不低于50%是全体中国人干出来的。公众应当清楚,今后的更多福利还得要靠全社会继续干出来,天上掉不下来……

贵州师范大学教师吴忠民驳斥胡的说法,吴忠民认为,不管全体中国人怎么干,也填不上公款消费的黑洞。“胡总编,难道你对有关数据一无所知吗?那你补补课发帖吧。”

民众高云表示,医改新政会落实吗?环时胡总编说这是“中国福利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我笑了。“被欺骗无数次后,对这类政策只当是一场秀。什么早稻亩产万斤、什么医疗改革、什么教育改革、什么楼市调控、什么社保制度等等,只要独裁体制存在,就不可能成功,求别再蒙人。”

1.73亿国人面临“灾难性医疗支出”

财新《新世纪》2012年第17期报导的是《1.73亿国人面临“灾难性医疗支出”,大病正成为中国医保制度最大缺憾》。报导中的24岁肝癌晚期女孩遭抛弃及另一名24岁家贫女孩无钱治病撒手人寰远非个案。

2012年4月1日,陕西安康的24岁女孩贺瑾孤独地去世。她一个月前查出罹患晚期肝癌,男友留下1000元不辞而别,亲生父母也不再露面……

此前,打工自救的24岁女孩黄妮超在网上发表临终日记的故事也引入深思。14岁便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的黄妮超,因为家贫未能彻底治疗。2007年她上大学后,打工筹学费、生活费和治疗费,使病情加剧,看病的花费越多,导致家里更穷,她再拚命打工赚钱,最后形成恶性循环,撒手人寰。

大陆民众表示,唯恐得大病,一场大病足以“消灭”一个中产家庭;大病猛于虎,一人得大病全家“覆灭”!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只能望医兴叹,此类悲剧不断上演,公众在大病风险中孤立无援。

也有民众质疑,中共每年补贴世界各国数百亿美金,为何不补助一下国内的百姓?

(责任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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