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11岁幼女被逼卖淫 警察渎职反将上访母亲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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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高紫檀综合报导)几年前曾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又起丑闻。8月3日,受害幼女母亲唐娟的代理律师甘元春在个人微博爆料,称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当日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娟作出劳教一年半的决定。

“湖南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发生于2006年,至今两次重审四次判决。因受害人乐乐(化名)母亲唐娟当年几经报案无人受理,被告人被抓后有派出所工作人员帮助其传递信件,看守所又对第一被告人做假“立功材料”,唐娟认为,该案中还有民警存在不同程度的渎职情况,但他们并未受到惩处,因此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此案之前大纪元分别在2010年11月30日、2012年2月22日作过两次报导。今天(8月5日)大纪元记者致电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对方要记者找办案具体部门询问,但并未告知具体哪个部门办案。

几年前曾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受害幼女母亲唐娟由于上访要求追究涉案警察的渎职罪,而被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劳教一年半。(网络图片)

11岁女孩失踪 母亲在“休闲中心”蹲守十多天发现

2006年,11岁女孩乐乐还在读小学五年级,爱画画,爱弹琴,活泼可爱。

2006年10月3日,乐乐留下一张纸条后失踪,称被逼出去工作。唐娟有非常不好的预感,随后和丈夫及家里的亲戚朋友四处寻找无果,无奈之下他们向当地警方报案。

在女儿失踪两个多月后,唐娟接到一个神秘男子打来的电话,称一个女孩在零陵区柳情缘休闲中心,很像她女儿。

唐娟伪装成捡垃圾的,在休闲中心对面一栋楼里坚守和观察了十多天,终于在12月30日下午看见一个酷似自己女儿的人目光呆滞地坐在休闲中心沙发的一角。

唐娟赶紧打电话叫来了一名亲戚,伪装成“顾客”进门“消费”。这名亲戚进去后确认她正是失踪了近3个月的乐乐。

女孩被逼卖淫3个月

唐娟马上打电话给了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负责女儿失踪案的刑侦队中队长杨某某,但杨某某到场后晃了一下就离开了。

看见门口气势汹汹的“打手”,唐娟知道靠个人的能力绝对救不了女儿,她再次拨打了110报警,5分钟后赶来的110民警帮她带出了乐乐。

乐乐回到家后跟唐娟讲述了一段噩梦般的生活,在短短的3个月时间里,刚满11岁的她在毒打、恐吓、胁迫之下被强迫卖淫一百多次,遍布永州市的大小宾馆,有一次还遭到4名男子长达5个小时的轮奸。医学鉴定显示,这期间,乐乐染上了性病并出现严重的应激性精神障碍。

母亲以死相逼 警方才立案

第二天一早,唐娟就到零陵区公安分局找杨某某要求立案。但杨某说,这只是一个一般的治安案子,你把人领回家就算了。

唐娟再次跑到休闲中心所属的南津派出所报案,得到的答复同样是:“我们管不了,你还是要找分局。”

唐娟为了给女儿讨个公道,随后一段时间每天都去分局找杨某某,可得到的答复总是一样的,此后唐娟多次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竟无人受理,直到唐娟最后“以死相逼”,警方才正式立案。这距唐娟报案已经二个多月过去了。

渎职警察无一被追究刑责

可立案后休闲中心仍在营业,十几天后仅刑拘了休闲中心的老板娘秦星一个人。并且在秦星关押在零陵看守所期间,零陵区公安分局南津渡派出所工作人员魏晓辉竟然帮忙传递信件,关系火热。

唐娟四处申诉引发关注,湖南省公安厅进行干预,案件才得以重视,涉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秦星、周军辉、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立案侦查。

此案历经两次重审四次判决,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两名被告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

不过,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冷水滩区看守所,公然伪造该案第一被告人秦星羁押期间的“立功材料”,企图为其逃避法律责任提供虚假证明。这一行为被法庭识破并经多家媒体广泛报导后,迄今仍无人被追究刑责。

唐娟认为,该案中还有民警存在不同程度的渎职情况,但他们并未受到惩处,因此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直至被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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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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