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出台最新政策解决假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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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洪梅韩国首尔报导)韩国法务部最新规定,目前合法滞留在韩国的外国人如果持有假护照或者曾经持有“假护照”,从本月17日至11月30日期间如果到韩国各地法务部设立的“自首中心”申告,离开韩国6个月后可以再次合法入境韩国。

9月10日,韩国法务部发表了包括以上内容的最新政策。该政策称,持假护照者提出申告后,可以获得法务部发行的出国命令书和出国确认书,之后离开韩国;回到自己的国家确认真实的身份后,可以在规定的入境期限6个月后再重新签证入境韩国。

65岁以上的老人、结婚移民者中的孕妇和养育未成年子女者可以于一年内离开韩国。

在韩国合法滞留后离开韩国的外国人,如果离开韩国时使用“假护照”或者曾经使用过“假护照”,则需要到其国的韩国领事馆确认真实的身份后,再获得签证入境韩国。

这项规定不包括被限制入境和过去因刑事犯罪曾被强制遣返者。

在规定时间内如果不提出申告,一旦查处将被强制遣返,并且以后10年内不得入境韩国。

法务部方面表示,由于因“假护照”问题沦为非法滞留者越来越多,担心对韩国社会产生不良影响,从而采取了这项临时的新政策,期望将“假护照”问题的副作用减少到最低。

据韩国法务部统计,从去年9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持有假护照或者曾经持有假护照欲入境韩国被发现的外国人达4455名,其中中国人(包括1316名朝鲜族和1167名汉族)有2483名,今年1月1日至8月31日,在韩国内因“假护照”问题被强制遣返的外国人有389名,其中中国人(包括117名朝鲜族和90名汉族)有207名。

(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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