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黑暗乡村——贵州千名村民上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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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12日讯】天高皇帝远,自古而然。

如今信息技术高度发达,新闻媒体自由程度也略有提高,国家法治化进程稳步推进,然而“天高皇帝远”现象并无根本改观。贵州某个本土学者说过:“贵州是共和国三十多个孩子中最乖的一个。没有边疆问题,没有突出的民族、宗教问题,永远不会给国家添乱。”最乖,最不影响“大局”,自然就最不受重视。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仍然拖着永远“慢半拍”的步子,蹒跚而行。同一个中国,地域差异带来的法制实施不统一,严重到了人们难以想像的地步。且来看看滇黔桂交界处某个偏僻山村里发生的一连串故事。

为掘“乌金”,官商“联袂”“裸奔”圈地

贵州盘县是人口大县、煤炭经济大县,这个县有个怪象:一方面财政收入每年均列全省前列,少数人纸醉金迷富可敌国,物价水平直逼大中城市,另一方面绝大多数人(主要是农民)仍然在温饱线上挣扎,贫富分化突出,国家公布的最新扶贫重点县名单中,盘县仍然赫然在列。盘县三十多个乡镇中,英武乡属煤炭储量相对较少的一个乡镇,这里的农民祖祖辈辈从事原始农业耕作,过着艰辛朴素的生活,大部分家庭改善生活改变命运的希望都寄托在年轻人外出打工上。

贵州华能佳源煤业公司,据称有省领导背景的一家企业,计划在贵州盘县英武乡大寨村开一口煤矿,命名“捷吉煤矿”。这一消息最初是让村民们兴奋不已的。在盘县这样一个过度倚重煤炭经济、黑色经济的县份里,尽人皆知:煤炭永远只是让少数官商暴富,让财政钵满盆满,让物价水涨船高,同时让农民沦为矿工。但俗话说:“你吃肉我喝汤,你啃骨头我闻香”,周边的农民多多少少也能得到些实惠,交通条件会有所改善,年轻人可以卖点苦力,农民卖点小菜摆个小摊也可以挣几个小钱。煤老板和当官的有了钱,随便抛洒几个铜板也够农民的温饱了,想到这些,村民们最初是非常支持煤矿落地的。

然而煤矿进驻干的第一件事就赤裸裸暴露了资本家饥饿的心态,让农民们心里凉了半截。

一个煤矿从筹建到开工投产,必须办理多种手续,获得相应的许可证照。抛开工商、税务、建设、环保等常规手续不说,最核心的是采矿权证,涉及用地的,续有农地转用、规划审批、土地征收手续。

在未取得以上任何合法手续之一的情况下,为了项目尽快上马,政府和捷吉煤矿过于高估了农民的隐忍和纯朴,开始了一次“裸奔”。非法征地见得多,没见过这种“一丝不挂”的。

2011年初,英武乡政府在村里贴了一张公告,宣布开始征地,但公告中没有涉及任何批文。农民开始感觉有些蹊跷,便找到英武乡政府和捷吉煤矿的负责人要求查看批文。政府工作人员恼羞成怒:“(有没有批文)与你们无关!”;有时则回答:“正在等某某省长签字”,通过类似借口长期推诿,过了不久干脆把先前贴出来的一张公告也撕掉了,然后轰轰烈烈地开始了“强制征地拆迁”。“征地”补偿据称是按照当地某条高速路的征收补偿标准执行,要求农民必须接受,因为这是政府的命令。对于一些提出质疑的“刁民”,乡政府工作人员暗示:将来低保、补贴款、计划生育之类的好处别想得到。“征地”过程中,账目混乱不清。土地丈量和补偿金额计算,均未向农民公布,也不告知具体补偿金额的计算构成,是一笔糊涂账。

就在“征地”的事还不清不楚时,捷吉煤矿的施工设备已经开进场地,开始了前期建设施工。2011年3月19日,被征地农民高正强因其被征地土地面积及金额构成不清,存在明显错误,要求政府予以说明和更正,确无人理睬。后高到自己的土地上去,要求在算清补偿款之前,不得动他的土地,便于煤矿方发生纠纷,失手打破挖掘机的一块玻璃。随即,高正强被警方拘留,盘县刑警队拘留高正强后并未下达拘留通知书说明拘留原因,过了一段时间,公安局告诉家属,高正强涉嫌“故意毁损公私财物”,要坐牢。家属一时没了主意。高正强毁坏的无非就是一块玻璃,稍有常识的人知道价格绝不超过2000元,完全属于一般民事纠纷。公安局有人传话给家属“人是要放的,但要等到煤矿开工以后”。公安局下此重手,显然是有人蓄意报复,“杀鸡儆猴”!就这样,高正强为一块玻璃蹲了近一年监狱,直到后来煤矿已经被国土部门认定无证违法征地时,公安局仍拒绝释放高正强。高除了赔偿一块玻璃一万多元外,在没有任何定罪的情况下,白白蹲了近一年的监狱。

艰难的信访之路:当正义成为奢侈品,当法律成为娼妓

煤矿、村委会和乡政府相互勾结,明目张胆抢劫土地的行为引起了公愤。大寨村91户被征地村民计无可施,便咨询懂法律的人,请教是否能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得到的答案让他们更加心寒:这一类案子,首先法院不会立案,立案也不敢判煤矿承担责任,因为煤矿敢抢农民的土地,背景肯定不简单,当地政府早就被摆平了,法院一般都听政府的话。简单说,此路不通。

于是,跟贵州绝大多数受到“体制性”的冤屈的穷人一样。他们只能走上漫漫信访路。

从2011年4月初起,村民代表先后3次去北京,在伟大祖国的首都风餐露宿,在车水马龙的繁华都市乞讨一份公正。在某著名新闻单位门口等了许久,得到的回复是:他们提供的“新闻”素材也点也不“新颖”,记者们不感兴趣。在国土资源部,他们受到了一通听不懂的教训,他们谦卑地听完了那位接待官员的批评,想留下一份书面信访材料给那位官员,请他有空时翻翻看,结果那位老爷看也不看随手扔了回来:全国每年几十万件投诉,我没空看,没时间看,也不想看。三次千里之行,他们拿到的是国家信访局的一纸“转办函”,所谓转办函,实际上就是一封介绍信:“贵州省信访局,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某某同志等到我局反映捷吉煤矿一事,按信访事项管辖规定,请你处予以接待。”

就这样,农民代表们又先后十余次到贵州省省会贵阳市和六盘水市,向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局、省纪委省政府信访接待室、民政厅、市国土资源局、检察院等单位反映英武乡党政领导支太斌、郭诗贵勾结煤矿抢占农民土地一事。结果却更加令人失望。

诡异的行政处罚:权力狠狠地拍了煤矿一记马屁。

2011年6月22日,盘县国土资源局给农民代表出具的一份《关于英武乡捷吉煤矿征地引起英武乡大寨村民上访一案的答复》。

这份答复内容十分诡异,令人遐想。

首先,该答复称,“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经过调查,现答复如下……”,而文末加盖的却是“盘县国土资源局”字样的印章。换言之,到底是谁在调查?是谁在答复?是省厅还是县局?令人茫然。其次,该《答复》中仅告知了对捷吉煤矿处以34万余元罚款的处理结果,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其余事实,只字未提;对于处罚依据的捷吉煤矿违法事实详情,只字未提;对村民代表提出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赔偿土地损失等内容,只字未提。

众所周知,煤矿财大气粗,罚款34万元无异于九牛一毛,与其说是处罚不如说是嘉奖,这一处罚结果可以让捷吉煤矿欢天喜地。此外,国土资源部门调查的违法用地面积与事实严重不符。盘县国土资源局《答复》中所称罚款计算标准为每平方米15元(合每亩1万元),按罚款34万余元的金额推算,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违法占地面积仅为34亩。但事实上,英武乡政府在违法征地之初“公告”的“征地”面积即超过40亩,而实际征地达80余亩,加之另外以租代征变相占有的部分,该矿违法占地面积远远超过此数。

最为诡异的一点是:盘县国土局坚决不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法机构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惩处,这是十分正大光明的事,是人民群众完全拥护的,应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才对。可盘县国土局的做法却完全相反,拒不告知对捷吉煤矿进行处罚的有关细节,同时拒不向村民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拒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公开。村民代表又向六盘水国土资源局和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复核和复查申请,要求国土部门提供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无果而终。

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口头和书面的答复称,之所以不送达也不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理由是:你们被征地农民不是当事人,不需要向你们送达处罚决定书。

国土资源部门又“裸奔”了一次。被征地的农民不是当事人,就等于公安部门说:被杀的人不是杀人案件的当事人。这无论如何极大地违背了常识和法律规定。

好吧,那就退一步说,农民不是当事人,那起码算是利害关系人吧?根据国土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送达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再退一步,权当被征地的农民就连利害关系人都算不上,那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至少政府应该公开内容供公众查阅吧?但三级国土局继续裸奔,不公开,就是不公开,你农民想要咋地?也许这其中有些难以启齿的隐情,让国土部门横下一条心无视国家法律和群众的常识,一心讨好煤矿,将马屁拍到底。

有人说:每一张征地批文背后,都有一个老板欣喜若狂,都有几个官员腰包见鼓,都有一群农民默默哭泣!我们看到的是:不需要批文,煤老板和官员们也同样可以让一群农民哭泣!恐怕这就是贵州这个落后省份的特殊省情吧。

肖明祥在郭诗贵、支太斌纵容下贪污公款、截留侵占村民财物

根据我们不完全统计,肖明祥自上任以来,利用职权的便利,不择手段克扣、私吞上级下拨的各种款项达二十余万元,中饱私囊。由于村里财务不公开,大部分款项的来去,我们作为村民并不知情,不可能获得准确、完整的数额。但有几笔是明显有据可查的:

──2001年,市、县水利局拨款15万元给大寨村十二组,用于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该工程花费3万元,其余12元款去向不明;

──2005年前后,在大寨村移民搬迁工作中,肖明祥虚构搬迁户10户,非法多领相关经济补偿;

──2006-2007年,盘县水利局拨款20余万元给大寨村部分村民组用于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结果工程敷衍了事,巨款不明去向。

──2008年,国家拨款28万元,用于维修通村公路。工程完全由肖明祥一人操办,肖明祥找了几个人对水沟略作修整,掩人耳目,实际上根本没有对公路进行修筑完善。根据村民的常识,最多花费1万元。其余27万元去向不明;

──2008年,以土地开发为名,毁掉原封山育林区的一片树木,用挖机去敷衍了事地进行平整施工,实际上施工的那块土地原本就是一块平地,根本不需要所谓平整;

──2009年,上级拨款5万元,用于修建大寨村卫生室。肖明祥自行领取了款项,至今已两年,医务室根本未开工建设;十三组刘永刚、刘永国、刘永华三兄弟应得危房改造款2万元,结果被肖明祥强行克扣6000元,占为己有;十三组村民刘子富应得危房改造款14000元,被肖明祥强行克扣5000元,占为己有。对所有低保户的款项,肖明祥实行“抽成”,提取至少30%占为己有;更为严重的是,肖明祥盗用部分村民的名义,办理低保手续,自行领取全部低保金占为己有,而村民毫不知情……

相互勾结,弄虚作假,操纵大寨村村民委员会选举

2010年12月22日,大寨村委会举行换届选举,选举过程中,乡党委书记郭诗贵、乡长支太斌担心其与肖明祥见不得人的利益关系暴露,力保肖明祥继续连任村委会主任,与大寨村村委会主任肖明祥相互勾结,操纵选举。郭、支二人以主持选举为名,到选举现场明目张胆干涉选举,破坏村民自治,导致选举完全流于形式,群众怨声载道。第一,伪造选票,篡改选民意见,捏造民意。郭诗贵、支太斌现场督选,指使政府工作人员张学花等代笔帮村民填写选票,但张学花等在代填选票时,并未按照选民的意见填写,而全部是勾选肖明祥。代填张明先选票时,她问张明先:“你愿意选谁?”张明先说:“我选万明军!”但张学花还是在选票上勾选了肖明祥,这时被监票人刘武汉当场发现,产生争执。张学花等人当即要把村民选出来的监票人刘武汉赶走,不准他监票。使得14-17组选民400多人未得投票,其余投票人中许多也属于虚假投票。第二,赤裸裸剥夺村民选举权。郭诗贵、支太斌指使乡政府工作人员,现场干涉选举,剥夺村民选举权,排挤打压其他候选人。在14、15、16、17组选举现场,由于郭诗贵、支太斌的干涉,选民751人,实际只有302人得到投票的机会,其余449人的没有得到投票的机会。在1、2、3组选举点,实发选票286张,实际只有125人得到投票,其余人被剥夺选举权。以15组毛文斌为例,毛文斌老人原为中共刘官区委副书记,老党员,选举当天满怀热情到场参加选举,结果没有让他参加投票选举。第三,随意更改和捏造投票规则。由于郭、支二人所支持的候选人肖明祥早已不得人心,得票率过低,为了力保肖明祥当选,郭、支二人又出了一招,对于一些不投票给肖明祥的选民,借故刁难,阻挠其投票。我村1、2、3组村民在同一个选民点参加选举。选举前,乡政府公布的选举规定是:外出打工无法回乡的村民,可以由家中留守的成年亲属如父母、兄嫂等人代填选票,选举自己信任的人选,每个受委托的选民可以代填多人的选票。但是,选举当天,有的选举点,一人可以代填多张选票,而到1、2、3组选举时,却不准代填,不准委托选举。对于选肖明祥的选民,没有什么要求,对于选万明军等其他候选人的选民,则要求出具身份证、委托书,故意刁难。同样的选举规则,在不同的选举点、对不同的候选人,有的执行,有的不执行,明显是故意操纵选举,结果导致我村三个村民组的选票极少,大部分选民的意见得不到表达。第四,以“组织意图”名义,直接指定肖明祥为候选人。在确定正式候选人时,村支书根据郭诗贵、支太斌的授意,以组织意图的名义,召集各组村民传达意见,要求“确保肖明祥”为候选人。将郭、支的个人意图赤裸裸的表达出来。

公然违反计生政策法规

郭、支、肖等人违反计生政策法规,导致英武乡大寨村无证生育至少38人;隐瞒自己亲属超生的事实;造成大量新生人口无法上户口,就医就学困难;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过程中,野蛮执法,指使工作人员殴打、囚禁、诛连村民及家属;以各种名目收费,拒不退还,而且并未开具任何有效发票,打了很多张“白条”;不知这些收费是否上缴了国库,还是落入了被举报人等的腰包。

二、历次检举经过及反馈情况

2011年1月6日,向盘县信访局、民政局提出检举。至今无回应;
1月17日,向盘县纪委、信访局、检察院提出检举。至今无回应;
1月22日,向六盘水市信访局、民政局提出检举。至今无回应;
2月,向盘县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检举。至今无回应;
2月28日,向盘县计生局提出检举。至今无回应;
3月8日,向六盘水市信访局再次提出检举,该局以一纸转办函回复我们,次日转至盘县人民政府处理。至今无回应;
3月8日,向六盘水市计生局、检察院提出检举。至今无回应;
3月16日,向贵州省纪委信访室提出检举。至今无回应;
5月20日,向贵州省民政厅提出检举。至今无回应;
5月25日,向六盘水市检察院、信访局、计生局再次提出检举。至今无回应;同日,向贵州省纪委信访室、检察院提出检举。至今无回应;
7月7日,向盘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检举,至今无回应;
9月22日,向省纪委提出检举,至今无回应。
……
直至2012年5月,再次向以上有关部门检举,至今三个月过去,有无回音。

上述检举过程中,各有关主管部门要么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为由,要么以按程序尚不归本单位处理为由,相互推诿,或部分推诿。尤其令我们不解的是,以我们提供线索之翔实,列举事实之确凿,至今无任何执法纪检部门对此予以立案调查,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能否公之于众?

我们在西南一隅的山沟里,在太阳照不到的地方,等待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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