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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越高越花钱 台立委:优惠应以4岁为准

国内展览、餐厅、电影院收费门槛均以身高为准 立委吁修法改以年龄为优惠标准 避免变相惩罚 打造友善儿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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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有民众陈情,台湾许多展览、餐厅及电影院对儿童的收费门槛,均以身高作为标准的措施,认为不合理,等于“长越高越花钱”。立委王育敏表示,公民营事业提供儿童优惠措施时,应以年龄为优惠标准,她将提修法明订免费门槛为“未满4岁”,避免变相惩罚长得高的幼童。

儿福联盟文教基金会今(19)日与立委王育敏共同召开记者会,检视、比较了国内外对于儿童票价的相关规定发现,许多以“儿童”为主要观众的展演,免票规定都在90公分以下,导致有些“头好高高”的宝宝,可能不到1岁8个月就需要购票,相较于国外统一以年龄做基准,且未满3、4岁不收费,台湾要打造友善儿童环境还有很大进步空间。

有一位廖太太表示,女儿因为长得高,才3岁就115公分,日前带女儿去看恐龙展,展览入口处写着90公分以下才优惠,虽然她拿出女儿的健保卡,证明自己的女儿才3岁,符合优惠标准,但工作人员坚持一定要90公分以下才有优惠,让他们感觉不是很友善,后来索性不看展览。

许多爸妈认为,休闲场所对儿童不友善,主要原因除了设施设备不符合孩子的需求之外,昂贵的儿童票价似乎也是重要原因;儿盟提到,台湾展览优惠范围狭隘,而且大多以身高为单一认定标准,但标准又不一样,有以90公分、110公分、115公分作为优惠标准,差距高达30公分。

不过根据国民健康局98年启用的儿童生长曲线图,2岁的孩子中就已有1成、2岁5个月也有半数、2岁10个月更是高达8成5都超过90公分,而必须要支付学生票价。

就算是按照115公分的规定,4岁6个月也有3%超过,5岁的孩子中更有1成5超过115公分,显见如此的优惠范围实在十分狭隘。

反观外国作法,以日本为例,大阪环球影城针对未满4岁免费,4到11岁的孩子有优惠票价,而地铁也是以年龄区分。此外,巴黎博物馆对于未满18岁儿少给予免费参观的待遇,皆是以年龄为标准。

对于以年龄做为免收费标准,消保处参议王淑慧也表示认同。她说,消保处曾决议要求公私立机构先以身高进行初判,若孩童身高超过标准,再辅以年龄判断,并函示各单位应落实。

王育敏提到,她将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期盼年底就能通过,还给孩子和家长一个公道,持续为孩子打造更友善的环境。儿盟也呼吁,民众将来出门记得携带可以证明孩子年龄的文件,如有照片的健保卡、户口名簿、户籍誊本等,以免发生争议。◇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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