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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烤肉用具 4成8标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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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中秋烤肉已成为台湾人全家团聚的活动,烤肉用具要怎样挑选才能吃得健康又安心?桃园县政府工商发展局为了确保民众购买安全且符合规定的烤肉用具,进行抽查,发现有48.5%标示不全。工商局特别提醒民众,使用烤肉用具也要注意标示,以免烤肉下肚出问题,找不到业者负责。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陶园工商发展局于9月份执行“烤肉用具”之商品标示稽查专案,派员至县辖内各大卖场、五金百货等多家商号抽查烤肉用具,抽查商品包括烤肉架、烤肉炉、烤肉网、木炭、烤肉刷(夹)、火种共计200件商品,抽查结果统计如下: 不符合商品标示规定之商品共计97件,不合格率48.5%。

不符合规定商品中以烤肉夹及烤肉炉(架)合计62件最多;不合格情形以未标示“制造商名称、地址、电话”及“制造日期”为最多。依产地区分,不符合规定之97件商品中,完全未标示产地者计43件最多,标示台湾制29件、中国制20件、越南制4件、泰国制1件。依贩售场所区分,大卖场烤肉用具标示不合格率为21.65%,略低五金百货商号之73.20%。

桃园工商发展局表示,依据商品标示法,烤肉用具应标示项目包括“商品名称”、“生产、制造商名称、电话、地址及商品原产地。属进口商品者,并应标示进口商名称、电话及地址”、“主要成分或材料”、“净重、容量、数量、度量”、“制造日期”。

市面上烤肉商品种类繁多,价格自百元至数千元不等,差距颇大,如果烤肉架(炉)等商品材质、品质不佳,有褪色、破损、不耐用等缺点时,将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工商发展局表示,烤肉用具虽然不属于食材,但因与食物直接接触,而且经过高温烘烤,购买前仍要谨慎选择,挑选标示完整的商品,拒绝购买标示不清或不全之商品,以确保消费安全。民众如果发现标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利用工商发展局检举专线03-3313360举报,发挥共同监督的功能。(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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