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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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26日讯】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而盘锦警察枪杀村民一案爆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一片哗然。人们纷纷质疑询问:被枪杀的村民究竟犯了什么罪?村民又是如何疯狂袭击警察的?警方是否具备开枪的条件和规定?这枪杀村民一案,顿时成为街谈巷议的焦点。

这一起强拆枪杀案续发酵!强拆现场,无辜农民被警察连开六枪打死,这个农民死有余辜吗?不就是反对强拆?就算他持刀砍伤人,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是在抢劫。警察开枪前有鸣枪警告吗?有没有先射击非要害部位?开六枪致人死地,这就是故意杀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2条规定,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只有在有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情况下,才可以按规定使用警械和武器来制止。这里所称的武器,就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据有律师临危公布惊人的调查报告所指,辽宁的“密杀令”,警察可击毙暴力抗征者。所以,警察击毙暴力抗征村民,完全是一个有预谋的枪击案。凶手张研打光了手枪里的全部子弹,中枪人员包括王树杰、王树杰的父母,死者王树杰被击毙时,其实距离凶手张研有相当长的距离(有村民说5~6米),并非近距离接触才开枪的。

据官方的报导,开枪的是一个普通民警,但据内部人士透露,杀人者是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渤海派出所副所长张研。盘锦市暴力拆迁,派出所领导开枪,周克华穷凶极恶,击毙他才开了三枪。而在盘锦强拆现场的农民却被派出所领导连开六枪打死。

据报导,警察张研杀人后,为防真相流出,村子已被严密监控,大批维稳人员层层设防。死者王树杰已被火化,但警方仍在继续抓人,谁敢说话就抓谁。村民陷入极度惊恐的状态,几乎没有人认为此案能被公正处理。

现在,大批记者已经进村,但均被维稳人员陪同,根本无法接触目击证人。有村民告诉记者,上面施加压力,三天之内必须解决此事,不能闹到北京。王家家属索赔850万,政府只能赔付400万。问题是,如村民说的是属实,那么,谁支付这400万元?

辽宁王树杰为捍卫私产,采取任何行动均为正义合法。盘锦派出所参与对民房的强拆已经违反了国家不准警察参与强拆的禁令。因为,根据国家的法律,未经法院裁决的强拆系违法犯罪行为!强拆有决策者和执行者均为犯罪。

说白了,这次辽宁王树杰被警察枪杀,只是当局要杀人立威!开枪杀人意在吓阻公民依法维权,因为法律不是王树杰这等弱势民众的挡箭牌。官府要抢就要抢,一切反抗的人只有死路一条!

然而,根据《物权法》规定,私产是屁民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辽宁王树杰为保护私产被枪杀,既然强盗可以随便开枪,那么,暴力反抗浪潮将一发不可收拾,屁民为保障自己权益的最后防线也就只有以死相搏了。

2012-9-25于佛山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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