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员验尿造假罪成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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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综合报导)惩教署职员验尿造假案,两名惩教助理昨日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总结时指,不相信上级默许做法,将案押后到下星期五判刑。

两名被告分别为前惩教主任邓贵文(48岁),以及一级惩教助理梁肇荣(53岁),他们同隶属喜灵洲戒毒所更生事务组。控罪指2人在2009年间,在监管记录上造假,如填写假资料、隐瞒释囚再吸毒等。其中梁肇荣更将曾再吸毒的释囚的尿液样本丢弃,换上自己的尿液送往化验。2人早前承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又在庭上大爆惩教署内部一向有造假等做法,高层亦知情并默许,借此提升释囚更生的成功率。但惩教署高层作供时一一否认。

辩方早前又在庭上呈交会议记录等文件,指会议要求释囚有高的戒毒成功率,即暗示可用不恰当方式。但暂委裁判官卫以宽昨日总结时称,不认同两名被告是受上司指使而犯案,因为在有关会议记录中,看不到有上级指令。虽然被告声称上级说很着紧释囚更生率,是暗示可以换尿,但照字面看,只是鼓励同事维持工作表现;他亦看不到署方要有动机造假。

卫以宽认为,两名被告眼见释囚再吸毒问题十分严重,令他们气馁,想要偷懒,以致在监管释囚时失职。他相信除了两名被告,戒毒所部分职员都有做假,但强调并不是全部职员都会这样做。他最后裁定2人罪名成立,押后宣判。

辩方律师求情时特别指,判两名被告入狱,对他们相当困难,因为他们要与曾监管过的犯人同住,有保安问题,亦需受前同事监管。

惩教署助理署长邓秉明昨日对案件表示遗憾,声称署方从无对职员施压,亦不会向第三者收集假的尿液样本,形容今次判决是还署方1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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