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实录:毁神像贪善款 必遭恶报

作者:慧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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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有一间古庙,原名叫“普渡震宫”。1988年,该庙的管理人员周某雇请了一个农民到庙里来,搬一座木雕菩萨像,打算运往别处庙宇。由于木像太大,不方便搬运,便用锯子将木雕菩萨像,从腰肋部,锯成两截,然后运走。

事隔十年后,周某上街,被一辆违规快速行驶的摩托车撞成重伤,造成多根肋骨骨折、腰肌挫裂伤,而被撞部位正好是神像被锯的腰肋部。周某住医院,折腾了很久才出院。接着,那个农民也遭到了报应,他在捞粽子时,锅内的粽子,夹带着一张大粽叶,将锅内的滚水,溅到他的脸上,造成半边脸部严重烫伤,以致被毁了容。

据调查,文化大革命期间,参加毁寺庙砸神像的人,没有一个有好的报应。

原“普渡震宫”的另一位管理人员,经常偷偷将善男信女们捐供神、佛的功德善款拿回家自己用,他的报应是他的两个儿女一个吸毒,一个卖淫。

来寺庙供拜的人,大都是有灾有难,或有愿有信,而冲着神佛的福德威力而捐款、捐物,以求消灾获福。这样的善款,应该主要用于寺庙的建设及修行,或庄严神佛、印送经书、救助穷困孤寡等公益慈善事业,这样才能使捐钱者的功德和愿望,得以回向落实,否则必遭恶报。@*

(事据《玉历宝钞》附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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