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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胜出 程长河细数中共法拉盛延伸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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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杜国辉纽约采访报导)2013年1月8日,在经过17次庭审后,法拉盛居民程长河以“故意人身伤害”的罪名状告中共帮凶李华红的案子在皇后郡刑事法院结案,法庭认定李华红有罪。

李华红是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海外的帮凶,从2008年周永康策划法拉盛事件起,李华红即长期在法拉盛从事污蔑法轮功的活动,并多次暴力袭击法轮功学员,也因此被纽约警方多次逮捕。《纽约邮报》报导,去年1月21日,中共政法委系统的官员朱一彪特别到纽约向李华红颁发“敢斗奖”。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一直秘密在追踪调查法拉盛事件。

1月8日纽约皇后区刑事法院对李华红作出刑法公开判决和定罪,判决内容包括:一、李华红必须经过6节愤怒情绪控制(Anger Management)心理治疗,每周一次。二、对原告程长河和目击证人徐女士执行两年的保护令。三、李华红获得“有条件释放”,条件是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再因任何原因被捕。

在案子结束后,大纪元记者就案子的发生、经过和结果采访了程长河。程长河表示,该案子看似一宗普通的伤害案,但背景深厚,在案子审理过程中,各色人等找他游说、活动,不一而足。但是在维护尊严、讨回公道的这条路上,他不会止步。

●事先设计好的陷阱

回溯事件经过,程长河说,2011年8月26日他在从地铁站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法轮功的真相资料摊时,看到三个老年的法轮功女士在谈话。他转身时突然看见离他们十几米远的李华红的摊子旁,李华红伸手抓向一个女孩,个子小小的,穿淡青色长袖衣服。他好奇就走上前去,后来才知这个女孩也是法轮功学员,刚从日本来,她说李华红摊位的标语不符合事实,李跳上去狠抓女孩的胸部不撒开,程长河走过去正告李华红:“你没有权利这样!”试图制止她。

程长河事后分析发现,实际上李华红他们早就准备好了,包括门口扫地的、服务的都是他们的人,他们是看人的,如果是男人他们就围攻,如果是女人,就由李华红一个人制服,因为她的个子很大。这些都是有录像可证明的。

“我当天穿了一件六四的衬衫,她就知道我不是法轮功,她就说‘与你不相干’。她还说‘我是有证据的’,我心想:你攻击别人还有证据?!”程长河说。

敏感的程长河觉得,他们可能有一个摄像头,在摊位上摆了攻击法轮功的资料,摄像头是他们特意安装的,对他们有利的就录下来,对他们不利的就删掉。后来李华红提供给法庭的录像证实如此,录像头是有角度的,那些打手上来打程长河,李华红也打、骂得很凶,但是录像中看不到,但是她躺在地上时,摄像头就可以看到。

程长河就问李华红:“你放不放?”李说不放。见义勇为的程长河抓住李华红的手一扭,那个女孩一下挣脱开了。李华红欲追那个女孩,被程长河挡住,李华红一把抓住程长河胸口往旁边一推,这时旁边的人就向程长河围攻上来,他们20至30人一哄而上围殴程长河。程长河扭开李华红抓住他胸膛的手,李没办法,就死抓住程长河的背包带子不撒手,并借机躺倒到地上,还大声喊叫。这时围攻他的人中有人说:“等会儿警察来你就死定了,就会有人作证说你打人,你就会被关起来。”程长河描述道。

8月26日李华红及其帮凶围攻、殴打程先生的现场 。(程长河先生提供)

程长河说,后来他知道,他们抓着别人的手往自己身上抓一下,然后诬陷别人。很多人就上过这个当,有些民主人士也是被他们以这种方式陷害。

“我就跟他们讲,我是在大陆做律师的。你说我打人都没关系,要根据验伤来确定,你们可以控诉我打人,但是要记住做伪证在美国是要判7年以上,如果没身份、没绿卡,就足够被遣送回中国去。我这么一说,他们就害怕了,就渐渐的离开了,警车到来之前,他们都跑得乾乾净净的了,剩下李华红一个人躺在地上,很是尴尬。”

程长河向警察简单介绍了事情的经过,并向警察展示所受的伤。警察命令李华红归还程长河的背包,之后程长河就离开了。留下程太太观察现场。后来警察叫救护车来,据说给李红华量了血压等一切都很正常,但她还是耍赖躺在地上,警察说如果上了救护车去检查,就要交1,000美金,于是她立刻从地上坐起来。

程长河离开后去照了相,随后到警察局控告李华红。

●法庭上的交锋

由于是检察官做起诉,原告一般来说并不需要出庭。但程长河坚决要求出庭作证,检察官同意了。
在16次庭审中,最后关键的时候是向李华红的犹太裔大律师讲事情的背景。程长河告诉李的律师:在这里控告她伤害,除了她的确伤害了自己,还因为她们是在中共的旨意下成立这个“反邪教组织”,把这种迫害法轮功的行为延伸到美国这片自由的土地上,德国人当时迫害犹太人也没胆敢到美国来迫害、敢这么凶恶,这么严重。中国国内法轮功学员受迫害,就如同犹太人当年受迫害一样,成千上万法轮功学员被投进监狱,已知姓名的就有3千多人被活活折磨而死,对自己的伤害只是这个大的背景下的一件小事,是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的延伸。

后来,程长河发现这件事情有两个见证人,是两个在事发现场附近的法轮功学员,她们看的很清楚并且愿意做程长河的证人。

在庭审中,李华红向法庭提供了一段录像做为她没有打程长河的证据,但是录像中没有的部分在检察官、法官和李华红的律师的询问下,由两位证人中的徐女士及程长河提供的证词拼接出来,在法官尖锐的追问下,李华红不得不承认自己打了程长河,并造成程长河脸上、前胸的伤。

检察官质问李华红既然没有工作,她所摆的“反邪教”摊子的资金从何而来时,李华红张嘴结舌,顾左右而言他,李华红的律师表示反对检察官的问题时,亦被法官判定反对无效。在法庭上李华红开始尝到了法律的味道。

●法庭下的暗潮汹涌

程长河表示,当时社区警察落实证据时,通过其他方面的调查,社区警察发现李华红确实作恶多端,所以看到她的材料后就立案,把她抓了。

“中共觉得在这件事情上丢了脸,他们就要组织反击,于是他们就请了一个大律师,一个小律师,这个钱到现在都是一个谜,因为大家知道在美国大律师的费用是很高的。”程长河说。美国所谓的大律师,是在重大案件上成功率特别高的经验丰富的律师。因此费用比一般的律师高很多。

程长河另外强调:“关键是,他们动用了各种力量来让我撤案。”有一个所谓的海外名人,通过渠道特地跑到纽约法拉盛来,他是以记者、作家身份拜访程长河。“他说你这个案件我已了解情况了。你当时是不是被围攻的时候,有一个海军陆战队员拍你的肩膀?我说,有。他说已经看了录像,录像显示别人没有打你,起码李华红没有打你,你在美国诬告别人,你实际上是犯罪,那么你要是不能自己及时悔过的话,就会被送回去,然后死在共产党的监狱里,因为你现在是绿卡。”程长河描述道。

“我很奇怪,他怎么知道这么清楚?”程长河说。

还有一个所谓律师(刘路),他也找到程长河并威胁道:“你可出名了,但是你可惹了大祸,你知不知道,美国的警察比中国公安更黑,你出不了三个月,你就会被遣送回去,你在三个月之内,有一个女人会在路上拦住你,一拦住你,她就会倒在地上,然后三个男人在旁边就把你捆绑起来,然后美国警察就来把你抓起来后直接就送走了,然后你就会知道共产党的监狱(的滋味),生不如死的。”

还有人来劝程长河,让他放弃,要他当污点证人——只要承认被法轮功利用了,他们就请法官给程长河一个出路。甚至有人假冒法轮功学员,找他“理论”,试图“说服”甚至威胁程长河。

●案件中不能不提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

程长河是第一届司法部的律师资格考试通过者,两年多前来到美国。他表示,因为在国内做了20多年的兼职律师,所以对法轮功(在中国受迫害)比较了解一些。只做兼职律师,是因为他不喜欢被中共的条条框框所束缚,而且打官司一般都是免费的,不太收费。

程长河表示,1999年时,武汉市学炼法轮功的人数众多,当时有个叫朱汉滨的人因为修炼了法轮功,从一个小混混转变成一个受人尊敬的人。然而现在朱汉滨还被关在中共的铁牢里,他周围的人都觉得关押他是一件很可惜、不可思议的事情。程长河也代理过他的案子。

“因为国内没有给予法轮功国民待遇,搜家、搜查、抓捕都不出示任何证件,完全是把他们当作是战争时代的敌人,只要抓住就可以枪毙,不被枪毙也是完全处于一个非法关押的状态,没有正式起诉,或者关在洗脑中心。武汉办了很多洗脑中心,武昌、秦岭都有很大的洗脑中心,叫什么再教育中心、法教班。当时,武汉公安一处管这件事情。通过对法轮功案件的前期处理,比方说要放人啊,要进行交涉啊等等,可以观察到:实际包括司法、公检法一些人的对镇压法轮功暗地里也是有反感的,也不是铁板一块的。因为‘真善忍’在当时的确是一个稀缺产品,在那样一个精神缺乏的年代,反对真善忍,好像一下子老百姓接受不了,我所碰到的律师朋友们,还有新闻界的,包括我新闻系毕业的同学几十个。他们都不是很理解这件事情。在这样的背景下,法轮功被迫害,武汉也有死人,甚至有的人准备到美国国会来作证的,被拦截、被抓捕,这些都是可以查的到的。”程长河说。

到美国前,程长河就听说过2008年中共领事馆利用汶川大地震而挑起的法拉盛事件。

2008年5月李华红及其帮凶围攻、谩骂法轮功学员的历史图片。

“地震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法轮大法日是在美国的公开活动,比如上街游行或集会,是需要向美国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提前申请的。办活动的时候,地震了,当时我们在国内看到有一个叫彭克玉的领事,他就利用街上的一些亲共人士及大量不明真相的人来围攻法轮功,说法轮功没良心,说敲锣打鼓,看汶川大地震的笑话,实际上就是故意要挑起对法轮功的仇恨。”程长河说。

程长河到美国后发现,上街看到有“反邪教”的组织,心里一震。他说,稍微关心一点中国政治的人都知道,99年江泽民以个人代法、以党代法来镇压法轮功,而却不根据法律。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中共对法轮功进行了大规模镇压,把刑法301条款所谓的反动邪教门等罪状强加在法轮功身上。所以李华红等人成立的反邪教组织,实际上是共产党为了挑动群众斗群众而成立的针对法轮功的组织。这些组织打着民间的旗号,实际上都是中共出资并指挥的,包括几个有名的恶棍何祚庥、司马南等人在海外运作出来的组织。

“实际上,反邪教组织就是共产党迫害法轮功在海外的延伸,我也在观察,(在法拉盛)他们以盛津小吃(一个天津人开的一个餐馆)作为依托,周围都是他们暗中组织起来的一些人,挑衅法轮功在缅街上的各项活动,针对法轮功学员修真善忍,不打人、不骂人这样一个令人起敬的群体,他们一直很凶恶,特别是李华红这根中共的打人棍子。”程长河说。

●案子结果和意义

程长河表示,2011年10月11日李华红被抓捕以后,由于她通过亲共的朱立创冒充律师帮忙,从警察局放了出来。由于检察院已经立了案,检察院对此非常不满。美国是三权分立,所以检察院就决定加速审理该案,算是对李华红的惩罚。

李华红2011年10月18日,第一次法庭聆讯后黯然步出皇后郡 刑事法庭。(摄影:杜国辉/大纪元)



“一般的刑事案件,一个月以后才能启动,但这个案子只一个星期就启动了,案子第一次开庭时间是2011年10月18日,一共做了16轮的庭审,定罪的时间是11月30日,宣判她的罪,法院有原始记录,记录了16个场次的时间、给予受害人保护令的时间、一直到发现罪行,正式宣判,2013年1月8日再次宣判。”

虽然是一个轻罪,程长河表示已经足够了。“在美国,一个犯罪嫌疑人被送到刑事法庭,那她是真正的留下了犯罪记录,哪怕是无罪,宣判无罪也会留下犯罪记录。现在她已经是定罪了,她有罪,那么也就不仅仅是个犯罪记录了。”同时给原告和证人一个两年的保护令,正义面前善恶已明。

●判决已定,但事情远未结束

不过程长河认为,李华红还逃脱了更大的罪,因为这个事件虽然是对他个人的攻击,但它的背景是中共迫害法轮功,这个事还没有了结。他还有一个针对李华红及其同党的民事赔偿案,一样可以上升为刑事案件。在美国,任何人都是不可以侵害其他人的。这个案件最重要的、最关键是李华红的摊位。

“这个摊位完全是替共产党在迫害法轮功,在海外怎么能允许这么邪恶的现象出现?!美国国会2004年的304决议就是支持法轮功的决议,还有2011年的605号决议,国会都是非常明确地禁止中共海外使团及其部门对法轮功的污蔑宣传。中共在海外表面上不敢,实际上通过同乡会、商会、‘爱国侨领’等等人,因为这些人在大陆有很多亲戚、产业、生意,他们就逼迫这些人不能支持正义、不能支持法轮功,所以让海外的情况反而比国内更复杂。这个摊位完全是在掩盖真相、散发邪恶的一个摊位!希望大家声援来向纽约州政府提出撤销这个摊位,还要提出签名,要求遣送犯罪分子,任何共产党在海外的、露出头面的这些行为都必须要给予回击。这是我对李华红案件今后的一些展望,对过去支持法轮功、支持海外争取民主自由事业的人表示欢迎,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加入‘清除海外迫害法轮功’的正义行动。”程长河表示。

目前程长河起诉李华红、盛津小吃老板耿青及亲共侨领朱立创的民事赔偿案仍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索妮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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