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查梁振英涉贿选 公正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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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李真香港报道)负面新闻缠身的中共地下党员行政长官梁振英,虽然声言从未想过辞职,更扬言要竞选2017年特首,但在近日“熊咬狼”的戏剧性发展之下,昨日终于被廉政专员公署以涉嫌违反选举舞弊条例立案调查。消息传出后引起香港各界震动,民间纷纷质疑廉署及律政司在落实调查时的公正性。曾到廉署举报刘梦熊与梁振英涉嫌贿选的两个泛民主派政党促请廉署公正调查,有政党及议员认为梁振英应该立即停职甚至引咎辞职。有时事评论家透露北京高度关注这次事件,也有中国问题专家估计,北京正在物色接替梁振英的人选。

泛民政党社会民主连线和新民主同盟上周六(26日)分别到廉政公署举报,要求调查香港特首梁振英及中共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是否在特首选举中涉嫌干犯选举舞弊条例。两党昨日傍晚分别收到廉署通知,谓已立案对事件进行调查。

早前,刘梦熊接受《阳光时务周刊》访问时,指控梁振英未有兑现当选后委任他成为行政会议成员及推荐他一人任政协常委的承诺。两党均认为,若刘的指控属实,梁振英已触犯选举舞弊条例,于是向廉署举报。

新民主同盟立法会议员范国威表示,昨日下午收到廉署通知说已立案调查梁振英被指涉嫌贿选,并给他一个档案编号,表示稍后将安排人员为他落详细口供。范国威说:“我期盼廉政公署能够秉公办理,公正而诚实的就今次特首进行贿选作出深入和详细的资料搜集和调查。释除公众的疑虑,最重要就是维持和捍卫我们香港人珍而重之的选举的廉洁和公正性。”

社民连行委黄浩铭也证实昨日已收到廉署正式回复,指梁振英涉嫌违反选举舞弊条例第6及11条,将会立案调查。

泛民政党要求梁立即停职

不过,黄浩铭担忧廉署调查的公正性,“因为廉署是直属于梁振英本人,虽然他们都说清楚会跟律政司管理运作,但律政司其实都是向行政长官负责,所以说到底梁振英都是最终负责者。所以我们觉得如果梁振英被廉署正式立案调查的话,其实他现在应该立即停职去接受廉署的查办,以示公允,让公众不须担心因为梁振英还是行政长官的身份而干预到廉署的调查。”因此,社民连今早将到特首办抗议,要求梁振英停职,“让廉署能真正地告诉市民他们能有个独立的调查”。

人民力量的立法会议员陈伟业表示,今次廉署快速回应,显示刘的言论有表面的事实根据。他认为,涉及选举的贪污舞弊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梁振英别无选择,应该立即辞职,“既然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被廉署立案调查后便立即辞职,我不相信特首有特权。”

对于北京的压力是否会造成廉署对梁振英偏袒,范国威认为目前很难评估,“在现在这个制度下面,我们还是依然去信任廉政公署作出一个公正的深入调查。”

陈伟业则说,不担心北京的施压会造成偏袒梁振英,“因为最终是港人捍卫自己的核心价值的决心”。

开放杂志编辑蔡咏梅质疑廉署调查的公正性,她解释说,因为自97年中共接管香港后,香港的法治等方面一直受到侵蚀。而且,虽然北京方面对梁振英上台后的表现不满意,即使今次廉署立案,梁振英也不可能立即下台。她以03年50万人上街反对23条立法为例,中共钦点的董建华也要等到04年初才以“脚痛”为由下台。

蔡咏梅指出,中共有所谓“顾全大局”的惯例,估计今次也会等到安排好接班人,同时处理好政治影响后,才会安排梁振英提早下台。

时事评论员程翔透露,北京方面高度关注事件,廉署立案后是否能公平公正地进行调查或是否会受到中共的干预而偏袒梁振英,令事件不了了之,目前仍言之过早。他并表示,有一个可能性,就是在廉署正式调查前北京会做出相应措施,甚至安排梁提早下台。

上周六(26日),新民主同盟到廉政公署举报,指梁振英与刘梦熊涉嫌贿选,要求廉署立案调查。(摄影:蔡雯文/大纪元)

专家:北京正物色替代人选

美国华府中国问题专家石臧山说:“梁振英贿选被查,对香港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件。贿选是民主政治中最恶劣的毒药,此案不查到底,日后民主完全无望。2016年以后的普选,是民主的胜利还是金钱和内部交易的胜利,端视此案如何调查和如何处理。目前情况看,梁振英内外交困上下不妥。香港有泛民反对,有建制的不满,北京有最高层的不高兴。当初梁振英选择向江派靠边,其实已经注定了这个局面。我估计,北京应该正在物色接替人选,不过这位人选要等到下半年才会浮出来。”

在早前的立法会会议上,工党议员何秀兰要求廉政专员白韫六确保调查的公正性,而建制派议员谢伟俊也要求白韫六明确交代,律政司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会否建议立法会启动弹劾程序。

谢伟俊提出:“防止贿赂条例的31AA条规定,廉政专员在适当的情况下有权力把个案转交给律政司司长,由律政司司长考虑转介到立法会进行弹劾程序。从来我们未有机会这样做,但今次的情况下我们可能考虑究竟这程序有什么指引,或者以往有什么考虑因素,在什么阶段和条件之下才用这31A A条,让律政司转介到立法会进行弹劾程序。”

律政司公正性也受质疑

陈伟业表明比较担心律政司的公正性,“律政司都是梁振英提名,所以有否偏袒都是令人忧虑。将来廉署调查后会否检控梁振英,就算没有检控都不表示梁振英清白,可能是律政司偏袒。”

廉政专员白韫六早前表示,廉署执行处调查案件后,会向律政司提交报告,若证据足够并获律政司批示,就会检控;若证据不足,会提交审查贪污举报委员会决定是否结束调查。

香港人权监察昨日发表声明,批评决定检控程序的公正性。对于防止贿赂条例第31条规定,未经律政司司长同意,不得就该条例订明的贪污及类似罪行提出检控,人权监察认为,至少在检控行政长官的贪污或类似罪行时,事前不应要得律政司批准。因为行政长官是政府之首,亦是廉署直辖上司,有明显利益冲突,缺乏看得见的公正,所以有关的调查应向独立委员会汇报,由独立委员会决定是否检控。

民团促立会引用特权法调查

黄浩铭促请立法会继续引用特权法调查事件和再次提出弹劾议案,“如果弹劾梁振英获立法会通过,会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组成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能够给予香港市民信心。”

陈伟业强调,即使廉署立案也不会影响立法会引用特权法调查事件。“立法会可以就选举期间,梁振英或刘梦熊有否涉及不公平的程序,因为立法会的调查很多都未必涉及到刑事,可能涉及选举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公众都希望有答复,所以立法会的独立调查可以同时进行。”

刘梦熊证据成入罪关键

爆料事件主角刘梦熊昨日以身体不适为由,缺席在城市大学举行的施政报告论坛。出席论坛的梁国雄议员笑称刘是政治病,又批评梁振英以语言伪术继续回避刘梦熊的指控,不断的声称在适当时候交代,简直是不可救药。

蔡咏梅认为,梁振英能否被入罪,视乎刘梦熊能提供多少实质的证据,因为刘实际上是一个政治商人,哪边有利就靠哪边,得不到利益就爆料。

黄浩铭则说,虽然刘梦熊会面对很大的压力,“我相信很多香港人都希望知道事件的真相,我认为他有责任把事情和盘托出。”◇

(责任编辑: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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