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颁禁鱼翅法案禁制令

法官称法案无关歧视 起诉方要上诉最高法院

【大纪元2013年01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丘石综合报导)1月2日,奥克兰联邦法院首次作出裁决,拒绝颁发暂缓执行《鲨鱼保护法案》的禁制令,被华人称为“禁鱼翅法案”的AB376号法案将继续执行。

这项由华裔众议员方文忠提出的法案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禁止任何人买卖、持有任何鱼翅。法案生效前购入的存货,可继续出售至今年6月30日。

2012 年7月,“旧金山华埠街坊会”和“美亚正义联盟”两个华裔组织,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废除《鲨鱼保护法案》,并申请颁发禁制令,要求在鱼翅案诉讼期间,暂缓执行《鲨鱼保护法案》,称吃鱼翅是华人的饮食传统,禁食鱼翅是对华人的种族歧视。

主审AB376号法案诉讼的联邦法官(菲利斯‧汉密尔顿(Phyllis Hamilton))表示,该法案旨在保护鲨鱼,并非针对华人。

汉密尔顿在裁决书中说,收到AB376法案影响的人只是一小部分喜食鱼翅的人和供应鱼翅的中餐馆,对华人整体影响甚微。提出该法案的是华裔众议员方文忠,该法案也得到一些华裔团体的公开支持,歧视一说证据不足。

方文忠对该审批结果表示欣慰。

华埠街坊会创会人之一的李兆祥对裁决表示失望。李兆祥表示,联邦法律对猎取鱼翅的方法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不会因为鱼翅的原因而给予鲨鱼更多伤害,而主审法官只听取一面之词,他将一路上告到联邦法院。

美亚正义联盟会长周晓滨也表示将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马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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