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被拘涉湖南高层 《新快报》头版抗议疾呼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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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万方报导)23日,广州《新快报》头版直写三个大字“请放人”,为因连续发表了多篇批评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而遭湖南警方跨省刑拘的记者陈永洲发声。这是《新快报》记者刘虎因微博实名举报4高官遭批捕后该报被抓捕的又一名记者。有消息传该事件涉及湖南高层。

《新快报》两根穷骨头 头版要求放人

上周五(18日)记者陈永洲被湖南跨省抓捕,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新快报》隐忍5天后,在23日头版罕见以“请放人”三个斗大的字为题,副标题“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的评论文章,高调要求湖南警方放人。

《新快报》在《请放人》评论文章中写道,上周五上午,人被带走了,我们没有吭声;上周六,我们没有吭声;星期天,我们没有吭声;星期一,我们没有吭声;昨天,我们还是没有吭声。

《新快报》承认原想以隐忍方式,私底下解决放人问题,“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其被迫以头版方式高调曝光此事件,之前该报记者刘虎就因微博实名举报4名高官而遭北京批捕。

《新快报》在评论中坦承,“我们(隐忍)这样做,没有顾及公义,没有为革命而牺牲而献身的勇气,真的很懦弱,真的很自私,真的很可耻。”并请读者尤其是同行们原谅他们的隐忍。

评论文章还写道,“报社同仁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去做报导,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输了官司,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就关门。”

对于湖南警方的指控,评论文章说:“如果上天只给我们一个说话的机会,我们会说:我们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评报导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

评论文章还透露出,湖南警方本来也想要抓捕《新快报》经济中心主任,但因早几天就不敢回家而暂时躲过此劫。

目前在《新快报》官方微博置顶的《新快报就记者陈永洲被跨省刑拘一事的说明》曝光了湖南警方是以欺骗的手法诱捕陈永洲。声明中还呼吁法律界关注,并将聘请优秀敢言的刑辩律师维权。

中国记协对此表示密切关注,并已介入调查。

陈永洲是因为连续发表了多篇批评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报导而遭到长沙警方跨省刑拘的。(网络图片)

逼走三一集团 再跨省抓捕记者 中联重科背后涉湖南高层

近10年以来,重型机械行业竞争激烈,尤其大陆经济萧条后情况越演越烈,总部同在湖南长沙的中联重科和三一重工竞争激烈互相拆台,从“短信门”、“行贿门”、“间谍门”发展两企业员工武斗,最后三一集团被迫将总部搬迁至北京昌平。

三一集团主要创始人、三一重工董事长梁稳根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常务执委,2011年曾登上福布斯中国、胡润中国内地富豪榜榜首,2012年还曾与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一起访美。

但是,就这样的背景,也斗不赢中联重科。

原因之一是,三一集团是纯民营企业,而中联重科原身是国企,现在国有股份仍然为第一股东。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中联重科所拥有的人脉是三一集团所无法比拟的。据《经济观察报》报导,中联重科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詹纯新系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詹顺初的儿子;其妻子则为原湖南省第二书记万达之女万小丽。

《经济观察报》称,湖南省委的一位人士表示,中联重科不仅能够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层的重视,在下面的执行部门方面,也非常“吃得开”。

三一内部员工说:“在几次事件中,中联重科总是能够通过执法部门获取到三一的一些信息。而三一却很难从执法部门那里获取信息。”。

据《新快报》报导,今年7月10日、11日,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连续发布微博中伤《新快报》及记者陈永洲。

8月7日,《新快报》、陈永洲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辉提起诉讼。

但是,中联重科一面向广州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一面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于2013年9月16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陈永洲予以立案,并在2013年10月15日发出网上追逃,而陈永洲一直蒙在鼓里,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一单名誉侵权的民事纠纷得到湖南警方的通力“配合”,被上升为刑事损害商业信誉罪,从三一集团总部被“逼迁”北京就可见中联重科在湖南的深厚高层背景并非一般。

陈永洲是因为连续发表了多篇批评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报导而遭到长沙警方跨省刑拘的。(网络图片)

各界声讨中联重科与湖南警方

《新快报》头版疾呼营救记者后,在海内外引起极大的关注,其官方微博有关信息被大量转发、热议,同时也有水军狂发垃圾评论刷屏。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直言:“这事过了!警方有乱抓人的嫌疑。”在他看来,明显地,蓄意、主观故意捏造事实是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主观要件。“这个入罪是要很高门槛的,不是随随便便的就可以扣上这个罪名。警方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记者是在捏造事实,故意使之造成重大损失。”何兵认为记者对事件的报导,就算失实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那也应该是名誉侵权的民事纠纷。

暨大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教授范以锦表示:“报导是失实还是没有失实?警方向报导方《新快报》调查了吗?即便失实就能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吗?每年因各种原因失实的报导不少,要抓多少人啊!记者还有安全感吗?”

全国知名律师斯伟江也说:“损害商业信誉的行为与正常的舆论监督的主观界限就是媒体在报导中有没有故意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新快报》记者拿到举报材料后,到实地调查、取证,核实的行为能证明其没有捏造的事实,定不了这个罪。”

著名主持人孟非表示,“《新快报》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不清楚,不便评论,说一段很多人都知道的历史吧。1923年《芝加哥论坛报》因报导地方政府破产失实而遭起诉,但该州法院判决报纸无罪,理由是‘宁可让一个人或报纸在报导偶尔失实时不受惩罚,也不能使全体公民因担心受惩罚而不敢批评无能和腐败的政府。’”

在网络上很多网民赞许《新快报》头版曝光湖南警方的恶行的做法,并对《新快报》揭露中联重科造假欺骗股民表示支持,普遍认为湖南警方是在搞文字狱。

对于外界质疑,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科杜峰表示,中联方面不能帮助司法机关回应案件,因此不予回应。

陈永洲系列报导批上市公司中联重科造假

今年5月27日,《新快报》刊发了〈 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 〉一文,揭露了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

报导说,记者经实地暗访调查,发现中联重科的一线销售与举报材料多处吻合,中联重科去年前三季持湖南祺润、武汉翼达、江西鼎盛为主要客户的巨大的混凝土机械销售订单,而于去年四季度又出现大规模的退货订单。这一异常行为,恰与中联重科去年前三季度业绩优秀、第四季度大幅下滑暗合。

《新快报》此后报导,在中联重科去年前三季度业绩、一线销售订单皆极为景气下,该公司管理层的直接、间接控股公司长沙合盛、长沙一方却在二级市场上“疯狂”套现近8亿元。这些报导包括上市公司公开资料及记者实地暗访中所保留的录音。

陈永洲是因为连续发表了多篇批评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报导而遭到长沙警方跨省刑拘的。(网络图片)

(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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