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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集合住宅高楼 需申办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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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12日电)台北市建筑管理工程处今天表示,台北市11层以上集合住宅,明年起应办理公安申报,违者将依建筑法开罚。

建管处表示,为提升集合住宅大楼的公共安全,台北市从明年1月起、率全国之先,将要求11层以上的集合住宅应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

建管处长张刚维说明,现行内政部规定16层以上的集合住宅才需要安检申报,各县市政府也依此执行多年;但有鉴于台北市人口密度高、建筑物密集,因此决定扩大为11层以上的集合住宅,都应加入公共安全检查行列。

张刚维指出,明年新增应办理安检申报标的为“11层以上未达16层的集合住宅”,全台北市约有900多栋,检查申报期间为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检查申报频率为每3年1次。

此外,管委会或管理负责人可经由“内政部营建署建筑管理资讯系统”查询专业检查机构资讯,择一委托办理公共安全检查。

张刚维说,公安检查范围都是公共设施的部分,有直通楼梯、安全梯、避难层出入口、升降设备、避雷设备及紧急供电系统等6项,检查合格后,由专业检查机构透过网路向建管处申报即可。

建管处提醒,若未依规定办理公共安全检查申报者,将依建筑法处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新台币6万元至3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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