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公费医疗改革背后藏猫腻 高干仍留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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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薛飞综合报导)在中共三中全会“决定”再提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背景下,近日大陆媒体不断宣称,中国公费医疗制度正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消息。同时,也有多家媒体撰文质疑所谓公费医疗改革背后的猫腻,包括多地公费医疗改革不触及副厅级,新政策下公务员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中共高干享受了80%的公费医疗费等。

城乡医疗保险 待遇差别大

三中全会后,大陆多家媒体报导了有关公费医疗改革的消息。报导称,截至去年年底,已有北京、重庆、山西、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新疆等24省区市实现了公务员全部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消息还称,公费医疗范围已经缩减至个别省份。

专家分析,中国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四套,但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缴费和待遇上存在较大差别。

据悉,广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开销达14.35亿元。而同期城镇居民医保总开销仅为2.34亿元。

据媒体披露,虽然不少地方已经将普通公职人员的医疗保障纳入了城镇职工医保范围,但是一定级别以上的官员却是例外。另一方面,从各地取消公费医疗的实践看,公费医疗改革之后,仍保留一般人员享受不到的特权,这就是,公务员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后,由政府财政出资建立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

大陆的医疗改革开始于1998年底。取消公费医疗改革在涉及到巨大特权的地方止步不前。近日,北京大学教授、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评估专家组成员李玲说:“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他们享受的是免费医疗,他们属于公费医疗体系,司局级以上基本上是全免费的,恰恰是他们中的一些人不愿意给老百姓免费医疗。”

多地公费医疗改革不触及副厅级

去年年底,南京市宣布从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公费医疗制度。这是江苏13个地级市中最后一个宣布此项改革的城市。但外界最为关注的是,对在南京的部属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权限归属,本次改革并未涉及。至于“副厅级”以上,由于其干部管理权限在省级,仍将执行公费医疗制度。

人保部一位官员称:“目前中央机关的公务员还没有改,而各地方虽然取消了公费医疗,但也并不彻底,很多地方是厅级以下的公务员取消了公费医疗,而厅级以上的公务员仍保持原状。”

中共高干享受了80%的公费医疗费

2007年中科院一份调查报告的数字称,在中共当局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而且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渡假村等,一年开支数百亿元。有一位退休省级干部住一次院花费就高达300万元。

著名的社会学家胡星斗教授在他的《中国最大的问题是特权横行》一文中曾披露,据《当代中国研究》2003年第4期的报导,从1991年到2000年,每年拨给农村合作医疗的经费仅为象征性的每年500万,地方政府再配套500万。全国农民分摊下来,平均每人每年大概是1分钱。一方面是老百姓看不起病,另一方面离退休高干却长年占据40多万套宾馆式高干病房,一年开支500多亿元,再加上在职干部疗养,国家每年花费约2200亿。官员们的公费医疗占去了全国财政卫生开支的80%。而且,目前中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北京等特权城市。中国卫生的公平性在世界19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倒数第四。

最近,“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医生”章蓉娅曾发微博实名建议:取消高干门诊,取消高干病房。同时还要取消高干的保健项目等等。微博一发,立刻引起社会关注。而在网上也有大量呼吁“取消免费医疗,从高干开始。”

某三甲医院的副院长称: “公费医疗”的浪费,一点不亚于“餐桌”!

得一个大病,沉重的医疗费用总要毁掉一个普通家庭,使其坠入赤贫的深渊。但另一方面,对高干来说:这里如同星级宾馆,有当地最好的医生治疗,有医院最好的护理人员护理,用最好的药品和最好的器械设备。资料显示,一些豪华高干病房,费用惊人,如武汉同济医院的高干VIP病房,每晚费用达1000元。

公务员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

即使多省市出台了公费医疗改革政策,特权阶层仍保留一般人员享受不到的特权,所谓的公务员领域“去公费医疗”改革,存有一定的欺骗逻辑。多家媒体撰文质疑其中的猫腻。

南都评论文章称,从各地取消公费医疗的实践看,公费医疗改革之后,公务员群体所受影响极为有限,原因在于公共财政为其提供了补贴,北京市人保局一名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得甚为透彻,就是为了“确保(公务员)看病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

这种补贴大致有两种模式,一种如天津,公务员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另一种如北京,公费医疗并入城镇职工医保,公务员同时享受“补充保险”。两种模式做法不同,实质则无异,都是在公费医疗改革启动后对公务员进行一定补偿,通过补贴达到所要的目标。

文章并质疑:改革的结果却是一边取消公务员的“医疗特权”,一边又利用财政资金进行补偿,以确保公务员群体看病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为一大目标,这与传统的公费医疗的区别又在哪里呢?”

荆楚网评论称,公务员领域的“去公费医疗”改革,名不副实,存有一定的欺骗逻辑。

以广州、天津等地推行的公费医疗改革为例。根据广州市推出的公务员医改方案,改革后的医疗保险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和医疗补助费)缴费总额达到公务员工资的15%,其中个人缴交2%,财政缴交13%。天津市则规定,公务员超过大额医疗费救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在职和退休人员补助95%,副司局级以上人员补助100%。

难怪有网友评论:“现在公费医疗改革乱成了一锅粥,各行其是,有的不触及副厅级,只改革副厅以下的,如南京;有的改完了比公费医疗待遇还好,比如某省直单位医疗改革,有医疗保险有补充保险还有大病救助;基层单位如区县级因为财政支撑不起,改革后待遇就不如公费医疗,由此产生了新的不公平,建议国家制定统一的医改方案。”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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