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不是劳教废了,而是废了劳教之名

【大纪元2013年11月19日讯】中共严重侵犯中国人权、横行近一甲子、丑陋黑幕远非“劳动教养”四字所能传达的非法恶规──劳教制度,真的挂了吗?“劳教制度”没了,“劳教”就没了?劳教没了,劳教罪恶就没了?所有曾被这个违宪制度迫害的中国人,活该了吗?中共当局针对众多劳教受害人于法应得的道歉与国赔,难道不该吗?

中共劳教制度,已经持续近60年的违宪、违法、违犯中国人权。由于劳教制度可以不需证据、不经审判、甚至不用事实的抓人关人,让公权力不但随时随地、随意随便的侵犯人民受国家宪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权利,甚至完全剥夺了被劳教民众申请司法救济的权利。

贪污腐败、杀人放火的罪犯,被判刑还可以缓刑,但没犯罪的,乃至奉公守法的普罗大众,却可以因为劳教制度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被酷刑严重侵犯肉体与人格尊严,关于此,不论国内媒体,还是国际社会;不论受害人隐私部位夹带的日记,还是飘洋过海的中国制品内藏的求救信,都已经曝光了集中共劳教所罪恶之大全的辽宁马三家的酷刑黑幕。

虽然三中全会《决定》废除劳教制度,但去了旧的,来了新的。《决定》一废一立,改称要推进“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劳教,至少还要经过区市警察一级,如今留了个“社区矫正制度”的伏笔。社区级别,比街道办还低,“街道办城管科”的暴力执法如雷贯耳吧?劳教制度违法,又有哪条法律规定城管可以砸摊打人,还公然的当街打死人。

废除劳教制度的《决定》,不提政府对冤假错案受害者的歉意与弥补,还整出个什么社区矫正制度替代,为什么?除了再次证明中共任何改革的出发点从来就不是为民除害,另外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就是,中共劳教对象,14年来,据统计超过大多数比例的是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劳教制度是中共政法委维稳系统的核心,更被江泽民充份利用此制度的漏洞来迫害法轮功。据海外明慧网资料,薄熙来主政下的辽宁马三家,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发明了许多无所不用其极的酷刑,如:小号、大挂、包夹、卡齐、电击、老虎凳、死人床、性虐待等等。14年来,中共对法轮的迫害手段更扩展至社会其他民众。其中迫害政策之一的“打死算白死”,不就被全国各地城管淋漓尽致的运用在暴力执法上?

再者,就算诸如社区矫正的招牌还没整出来,但现行存在有许多关押法轮功的黑监狱,照样可以想抓人就抓,想关人就关。如精神病健保院、多用途戒毒所、各种法制教育班、学习班、洗脑班,以及卖淫嫖娼收容教育所等等。

有个佐证的事实,在中共当局去年底正式提诉薄熙来之后不久,也就是今年初,公安部宣布暂停劳教,各地纷纷解散劳教所,但据明慧网统计,法轮功学员今年上半年被判刑(包括非法庭审)445人,送洗脑班186人,共计631人,是同期间劳教人数14人的45倍。这充份说明对于劳教改革,中共仅仅废其名,而留其实。

所以劳教招牌拆了,不代表“劳教”没了。除了城管还在,早有更狠的欲加之罪可达一样效果。可以破坏公共秩序罪,如密捕杜斌;可以寻衅滋事罪,如刑拘王功权;更可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如监禁高智晟。这些罪一样不用证据,说你是就是,不是也是。现在更可以央视示众、央视问供、央视认罪、央视定罪;再不然以500转判刑。君不见,中央《决定》才刚废劳教,只是发个微博就被抓被刑讯的中学生杨辉,地方政府就立刻退学给你看。

因此中共谈法制改革与维护宪法权威,只是天大的讽刺与荒诞。劳教制度的最大受害群体──法轮功学员,只是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至今仍被残酷迫害,除了身心甚至包括他们的器官,也成了摘卖牟利的商品。

所以对于法轮功,有两个始终显而易见的事实。一是中国人权司法改革的检验指标。只要中共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就是对国家宪法权威性的最大嘲弄,依法治国就是裹了糖衣欺骗国人与世人的毒。二是中共政局变动的关键核心。别忘了劳教制度是在什么时空背景下喊停的,中共之所以废除劳教的真正动机,只是当权派借此打击密谋政变的江泽民集团罢了,而不是真正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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