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瘫五年 林泽华控告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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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25日讯】面对佳木斯监狱与检察院枉法掩盖真相,包庇罪犯,林泽华以自身被迫害致残的详情,再次控告佳木斯监狱的违法行为。

十一月十四日上午,林泽华的家属来到了合江检察院,递交林泽华的控告书面材料。接待室的一名女工作人员一看是林泽华的家属,就说:“你们的事已经给你们答复过了,我们不能再收你们的材料了。”无论家属怎么解释,就是坚持不收,而且态度蛮横。

家属只好送上一级佳木斯市检察院,家属向接待室一名男工作人员说明来意,这名工作人员说:“事情是在监狱发生的,你们还得与主管监狱的合江检察院沟通。”家属说:“半年前已向他们递交过控告,他们调查后给我们的答复不符合事实情况,才来找你们解决。”这位工作人员又说:“这事原来合江检察院谁管你就还找谁。”家属告诉是检察长夏亚光。他说:“那你就还找她。不过这几天她在省里开会,你们下周再来吧。”家属无奈只好出来了。

家属又去佳木斯监狱驻检递交控告,家属和驻检的孟姓副主任交涉了林泽华在监狱已瘫痪五年,监狱没有给及时检查和救治。孟主任说:“你们的情况我知道,不是没给检查看病,是医院没有查出‘病’来。”家属说:“是查过,但每次都是敷衍了事,应付我们,从没有系统查过,已经五年不能行走,现在下肢都萎缩了。”孟主任说:“你们的情况我可以反映给我们驻检的刘主任,你们回去等吧。”

在家属控告佳木斯监狱后,监狱为了推卸不及时体检和救治的责任,在八月份的一天,在林泽华身体极其不适的情况下,强行把林泽华抬到医院去检查,也没查出病因,就匆匆带回监狱。一位监区主管还以威胁的口气对林泽华说:“别老说没给你看病,等你家来人告诉你家人,给你看病了!”

黑龙江省友谊县法轮功学员林泽华遭中共法院诬判七年,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被劫持到佳木斯监狱非法关押。当时五监区警察赖宝华等以林泽华“不放弃信仰”为由,教唆指使在押犯人对林泽华侮辱、谩骂、体罚、刁难,强迫奴工和安排“包夹”全天候严管。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狱警唆使“包夹”李岩松将林泽华推倒重摔在楼梯上,后背、臀部、头颈撞到楼梯阶致使林泽华颈部以下除手臂外,躯干和肢体瘫痪,失去行走和生活自理能力。

林泽华被虐待致残后,监狱既不积极救治,还禁止好心人对其护理照料。“包夹”李岩松对监室人说:“赖(宝华)队长说了,谁也不准帮他,就让他床上尿,床上拉。”伤病和虐待致林泽华身体每况愈下。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林泽华决定起诉,将诉状委托监区教导员魏孟军递交给检察院,但诉状被扣押。监狱还将故意伤人的刑事犯减刑,提前释放。

林泽华被迫害致瘫已五年之久。林泽华和家人多次要求监狱给予诊疗和伤残鉴定,或放人回家自己治疗,所有要求均无结果。二零一三年三月,家属委托律师向佳木斯合江检察院控告佳木斯监狱虐待林泽华,瘫痪后不积极救治。并要求对林泽华造成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根据医学司法鉴定的伤残程度要求索赔。合江检察院迟迟不予立案调查,在家人多次催促下,八月份才给家属书面回复,回复的结果是林泽华“自己”说:“佳木斯监狱干警不存在对其虐待的行为,反而对他非常好。”

家人面对林泽华狱中的痛苦煎熬、检察院的互相推诿、驻检室的回去等待───真感到投诉无门。五年的时间,家属多次去监狱驻检室、检察院反映情况,也曾找过监狱长,又聘请律师寻求法律途径,都没得到妥善解决,家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人在狱中艰难度日而毫无办法。

林泽华的亲人恳请国际社会、人权组织及正义人士伸出援手,帮助苦难中的林泽华摆脱困境,还林泽华自由之身,让公理再现人间。

(文章来源:明慧网,责任编辑:林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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