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原副省长田学仁判无期 更大罪恶被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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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07日讯】2013年11月1日上午九时,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田学仁利用职权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致残的罪恶被隐瞒。田学仁的律师出庭为其做了罪轻辩护,田学仁本人全部认罪。

现年66岁的田学仁案发前从吉林省副省长位子上退居二线之后,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田学仁能得到高层的青睐,除了靠金钱的运作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紧紧追随江泽民,主抓迫害法轮功。他多次指使公、检、法、司和“六一零”恶徒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致死、致残数百人,非法判刑、劳教数千人。

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邪党官员都是贪赃枉法之徒。他们在中共反贪内斗丑剧中锒铛入狱,固然是因为他们贪污腐败,但更是因为他们迫害好人而得到的恶报。

一、疯狂敛财

在1995年至2011年间,田学仁利用担任职务上的便利分别为十人在企业经营、干部跑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八十五次共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人民币446万元、209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919.3575万元

田学仁在长达十余年的官场生涯中,一直在持续收钱,最少的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最大的一笔为100万美元。收钱地点基本上都是其在长春市家中,甚至在去往迪拜的飞机上。

二、帮三名迫害法轮功的政法警察花钱买官得到升迁

经查,通过给田学仁送钱跑官成功的共有五人,其中三人是政法警察。

田学仁首次受贿时,还是长春市委副书记,主管政法工作。起诉书指控,1995年12月至2005年10月,田学仁接受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徐为民请托,为其先后提拔为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经侦支队支队长、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政委提供帮助,五次共收受徐为民给予的71.4605万元。

2001年5月至2010年8月,田学仁为时任中共延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的申万虎先后提拔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等事宜提供帮助,先后九次共收受申万虎给予的18.2768万元。

1998年3月至2002年新年前,田学仁接受时任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局长岳忠田的请托,为其提拔为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提供帮助,先后五次共收受11.2789万元。

其中,岳忠田提拔为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后,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王建国、王敏丽、邵慧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岳忠田是主要责任人。

吉林市公安局有关人员迫害的手段主要包括:1、脚踩螺纹钢压揉法轮功学员的腿;2、灌芥末油(辣根);3、背铐毒打;4、棍子捅下身等残忍手段;5、使用塑料制品盖住面部造成无法呼吸;6、灌入大量盐水等。

三、疯狂迫害法轮功、致死致残数百人,非法判刑、劳教数千人、登上恶人榜

田学仁任吉林市委书记、延边自治州委书记、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期间;紧紧追随邪恶之首江泽民,主抓迫害法轮功,对吉林省的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滔天罪行。田学仁早已被《法网恢恢》网站收录到恶人榜中。

田学仁多次指使公、检、法、司和“六一零”恶徒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致死致残数百人,非法判刑、劳教数千人。

据明慧网曝光,田学仁仅在延边自治州任州委书记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滔天大罪,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残。

案例1:一夜之间 杨忠芳被活活打死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杨忠芳(图片来源:明慧网)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杨忠芳(图片来源:明慧网)

在延边地区的首府延吉市,各派出所在延吉市公安局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局长李东洙和延吉市国保大队的许晓峰、肖彬等人的指挥下,开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野蛮的迫害。在这几年延吉市所发生的严重的迫害,几乎都是在这些人的指挥和策划下进行的。

2002年7月2日,建工派出所的警察在建工派出所指导员鱼明焕的指挥下,一夜之间把延吉市延西街砖瓦厂附近的西苑市场(现在改名梨花苑市场)做熟食生意的法轮功学员杨忠芳给活活的打死。

案例2:德高望重的老学者朴世浩教授被迫害致死

朴世浩,朝鲜族,六十多岁,教授,任教于延边大学医学院。

朴世浩是位德高望重的老学者。他有才华,有专业水准,为国家为社会培养了很多的优秀人才,已是桃李满天下。他的科研成果不仅获了奖,而且还拥有专利权。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朴世浩(图片来源:明慧网)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朴世浩(图片来源:明慧网)

1994年8月20日,朴世浩有幸聆听李洪志大师在延吉办的传功讲法班,从此他走上了一条返本归真之路。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后,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的朴世浩教授,一直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和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正目的。

2002年,朴世浩因向民众讲真相,在云南被恶人绑架并被延吉市国保恶警押送回当地,在延吉市看守所超期拘押长达数月。在看守所里,朴世浩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遭受到了恶警们残酷的折磨,身体被迫害的极度衰弱,8月21日,在延吉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由于中共当局严密封锁消息,到底老教授遭遇了怎样的迫害,无从知晓。后来有在看守所见过朴教授的法轮功学员说,遭受到了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折磨,被折磨的骨瘦如柴,身躯瘦小,脸上尽是伤痕。

案例3:金成权遭酷刑折磨——吊打、鞭抽、火烫、性摧残

金成权,男,朝鲜族,三十多岁,吉林省图们市人,大学文化。

金成权于1994年学炼法轮大法,从2001年1月起被拘留、送洗脑班、被非法判刑五年,历经酷刑迫害。

2002年6月7日,金成权被中共警察劫持到和龙市刑警队,家中的电脑及打印机等七千多元的设备被劫走。和龙市刑警队的恶警们将他戴上手铐脚镣,用木棒毒打,木棒被打折了两根。恶警们用穿着皮鞋的脚踢金成权的腿,致使他行走困难。他们从早到晚九点不给金成权一口饭吃一口水喝。当晚被非法关押进和龙市看守所。

6月13日晚五点金成权被非法提审时,被戴上手铐脚镣,被六名恶警带足十五天的粮食,押往离和龙市六十里开外的某林场,遭受了恶警们的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恶警们还扬言,提审时,如果打死了那就扔进图们江就当北朝鲜人偷渡时饿死了。

恶警们从半夜起将戴手铐脚镣的金成权吊在空中毒打,手铐越铐越紧,扣牙陷进肉里,疼痛渗进骨子里,六名恶警轮番毒打。他们用木棒,脚,拳头,皮鞭雨点般地抽打,用不干胶封住金成权的嘴,用点燃的烟头烫他的两个鼻孔。连续烫了六根,导致金成权昏迷。恶警们用冷水把金成权泼醒,继续施以酷刑。

酷刑造成金成权心脏部位肿胀,排尿困难,脊椎被打伤,记忆力衰退,回忆不起以前的事情,后脑杓酸痛,视物不清。恶警们怕金成权死掉,让金家拿一千七百元到延边医院接受检查。

在非法开庭审判时,金成权讲述他遭受的刑讯逼供以及他落下的后遗症,那些“人民检察官”充耳不闻。

2002年11月,金成权被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 被非法判刑五年,2003年2月25日送往吉林监狱。

在监狱,金成权被恶徒们一天几次拖到水房,往墙上撞头,用拳头打,用脚踢,用橡胶棒打,用火烧胡子与眉毛,恶警以施暴取乐,毫无人性可言。恶警竟一天七、八次的给金成权扒光衣服,弹睾丸,掐大腿内侧,掐得两腿内侧结满了血痂。然后让他从早五点至八点,坐在镶满楔子的木板上挨罚。在如此的折磨下,金成权体重下降到不足七十斤。

案例4: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遭受酷刑

2003年3月份,在延吉市公安局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局长李东洙阴谋策划下,朝阳派出所所长刘新文带领管辖民警对延吉市法轮功学员进行一次大抓捕,当时就绑架了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很多都是女法轮功学员。

他们采用最卑鄙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最无耻野蛮的迫害,很多女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用绳子反捆双臂,被悬挂起来十多个小时、用塑料袋套、上绳(两只手都用手铐扣上,两条腿或一条腿也被脚镣扣起来,在半空中悬起来,所有的重量都到两只手上)、坐老虎凳、不让睡觉,用各种见不得人的手段折磨和凌辱法轮功学员。

这些警察还用拘留、劳教、判刑来恐吓、蒙骗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大肆勒索欺诈法轮功学员家属的钱财。

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送洗脑班、劳教所迫害

从2000年11月份,在延边州委书记田学仁和延吉市宣传部部长韩龙根、陈玉江的直接指示下,原延吉市“六一零”办公室头目朴南洙和胡晓燕等人策划在延吉市共办起了四期强制洗脑班,总共绑架了二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迫害一期比一期严重,手段也越来越狠毒,对于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就送到延吉收容所用二十多种刑具迫害和摧残法轮功学员,再非法劳教进一步迫害。

在这个迫害过程中,他们甚至不放过未成年孩子、哺乳期中的母亲和八十多岁的老人。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极其残酷,在东北冬天零下二十多摄氏度的低温下让法轮功学员在室外罚站长达几个小时,只让穿单薄的衣服,不许戴手套、帽子、围巾。法轮功学员们被冻僵,在身体失去知觉的情况下还被强逼练健美操十六个小时左右。

在这种残酷的迫害中,很多法轮功学员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有的瘫痪,甚至被迫害致死。

例如,延吉市法轮功学员池辉文,在延吉市“六一零”等部门筹办的洗脑班里被迫害得半身不遂,不久含冤离世,留下只有六岁的小女儿。

到2001年上半年为止,延边州各八个县市各公检法部门对延边法轮功学员判刑、劳教已达到五百多名。2002年3月5日,长春法轮功学员通过有线电视成功插播法轮功真相之后,遭中共绑架的延边法轮功学员更是不计其数。

中共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实施的种种酷刑演示图:老虎凳、暴力毒打、死人床(抻床,也称五马分尸)、电棍电击、抻刑、吊铐、灌食(鼻饲)、铁椅子、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野蛮灌食、电棍殴打等。
中共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实施的种种酷刑演示图:老虎凳、暴力毒打、死人床(抻床,也称五马分尸)、电棍电击、抻刑、吊铐、灌食(鼻饲)、铁椅子、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野蛮灌食、电棍殴打等。

四、田学仁简历

田学仁,1947年10月生,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1994年3月任长春市委副书记;1997年任吉林市委副书记;1998年任吉林市委书记;2000年担任延边自治州委副书记、主管政法;2001年1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延边自治州委书记;2004年12月任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07年5月任吉林省常务副省长;2007年10月任吉林省常务副省长,兼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08年1月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五、天惩刚刚开始

2006年元旦期间,田学仁位于长春市 “天安第一城”小区的别墅(造价三百多万元,系他人贿赂而得)被几个月前为其装修的工人盗窃,光银行存折(卡)600多万元,金表、金银首饰等物品价值100多万元。

据知情人讲,该处别墅仅仅是田在长春的众多别墅之一(在吉林市也有多处别墅),他根本不住。一开始报警时,田不和警察说实话,只说被盗少许物品,但长春市公安局怕破不了案挨上级的批评,便加班加点将此案破获。因案情特大,吉林省委想把此案压下,但被知情者举报给中纪委。

2011年11月5日,中共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吉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2012年7月6日,中共官媒新华社发文称,田学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12年7月19日,田学仁被批捕。

2012年12月19日,田学仁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检审查起诉。

2013年9月3日,田学仁被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提起公诉。

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田学仁利用职权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致残的更大罪行被中共当局刻意隐瞒。所以田学仁的案件还没有结束,等待他的还有一场世纪大审判,届时,田学仁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都将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应有的代价。

(文章来源:明慧网;责任编辑: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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