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特赦:劳教所“换汤不换药”中共继续严重迫害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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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秦雨霏综合报导)中共废除劳教所制度只不过成为一种外观上的改变,当局已经加强其它形式的迫害。虽然劳教所被关闭,但是国际特赦周二(17日)发布报告,详细描述中共当局越来越多的使用所谓的“黑监狱”、强迫戒毒中心和“洗脑中心”来取代它们的位置。

外观上改变 劳教所换上新标签

国际特赦在《换汤不换药—废除劳教制度》的报告中说:“废除劳教所制度是正确方向的一步。但是,现在看起来,它可能仅仅是一个外观上的改变,只是为了躲避公众对滥施酷刑盛行的劳教制度的强烈抗议。”国际特赦中国研究员Corinna-Barbara Francis说。

“很清楚,因为政治活动或宗教信仰而惩罚人民的基本政策没有改变。滥权和酷刑在继续。只是用了另外的方式。”

在11月15日,中共宣布废除长期劳教制度的决定。劳教制度这几十年被用来不经审判任意拘押几十万的人们。

“劳教”常常用于那些因为政治、宗教或个人信仰而被拘禁的人,对他们施加酷刑逼迫他们放弃他们的信仰和停止活动。国际特赦的研究显示,当局越来越使用其它渠道来惩罚同样类型的个人。

老的劳教所常常被重新装备,有时候仅仅是换个名字。一些地方重新开放,或仅仅重新贴上“戒毒中心”的标签。大多数这些地方极少有戒毒的功能,而实际上等同于劳教所。这里的囚犯可以被拘禁数年。

“洗脑中心”扩大 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国际特赦报告说,当局也扩大了“洗脑中心”的使用——有时候官方称之为“法制教育中心”—它主要是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地方,并常常是通过酷刑和其它虐待的方式。

法轮功学员张志告诉国际特赦,当她在2013年六月份从哈尔滨劳教所被释放的时候,洗脑中心的人员就等在门口准备把她接走。她的家人进行干预,阻止他们把她带走。从那之后她就东躲西藏。

大批法轮功学员、访民被转到洗脑中心、戒毒中心等地

国际特赦在报告中谈及,在劳教所被关闭之后,有大量数目的政治囚犯包括访民和法轮功学员被转移到其它形式的任意拘禁场所。报告列举了一些例子。

江西省劳教所被正式关闭,其中许多囚犯在2013年上半年被释放回家,但是该劳教所的大多数法轮功学员据报导被转送到江西省强迫戒毒中心。

河北省秦皇岛劳教所被关闭之后剩下的囚犯们据说被转送到唐山市开平区1号劳教所。据多个地区的个人报告说,公安局和610办公室现在对法轮功学员常规性的做法是,一旦他们从劳教所释放,就寻求拘捕他们并把他们送往洗脑中心、拘留中心或监狱。大多数这样被直接转送的法轮功学员是那些拒绝转化的。

当四川省南充劳教所被关闭之后,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正式拘捕,他们拒绝放弃他们的信仰,据报导被直接送往当地洗脑中心。

一个消息来源告诉国际特赦,她和十三名其他被拘押在江苏省方强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被关闭之后于2013年2月21日被转送到句东女子劳教所。之后在句东劳教所被关闭之后,兴化市当地610办公室把五名法轮功学员送往兴化市洗脑中心。他们所有人都拒绝被转化。直到报告发布的时候,至少四名学员仍然被关押在洗脑中心。

先前被关押在劳教所的个人完全失踪

在其它的案件当中,先前被关押在劳教所的个人完全失踪了,至少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的家人无法获得他们的消息和下落。

“黑监狱”关押访民 人权侵害风险更大

中共也增加使用所谓的“黑监狱”—非官方的拘禁设施,常常设立在酒店或废弃建筑里面,用来关押访民。

这些监狱没有法律基础,当局继续否认他们的存在,使得囚犯面对甚至比劳教所制度更大的人权侵害风险。

劳教所的酷刑转到“洗脑中心”和“黑监狱”

酷刑在“黑监狱”和“洗脑中心”里猖獗横行。

劳教所囚犯告诉国际特赦,他们是如何受到严厉殴打,不给食物、溺水、被注射药物和铐死人床等酷刑。

52岁的张莲英被劳教所关押三次,因为拒绝放弃她的宗教信仰。在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她遭到过20多次死人床酷刑,每次持续几天。在这个过程中,她不得不赤身露体,不给吃、不给喝、不准睡、不准上厕所。

她告诉国际特赦,她一进去就被殴打。“一个男狱卒用手铐和拳头一次一次地打我的脸。他们试图撬开我的嘴……轮流用铁杓砸我的嘴巴和牙齿。男女狱卒抓住我头发,把我的头往墙上和桌子上撞。”

其他囚犯描述,他们受到精神折磨,官员逼迫他们的配偶跟他们离婚,威胁迫害他们的亲属,禁止家人探监,除非他们“认罪”。

“许多囚犯已经在劳教所度过数年。现在被直接送到‘黑监狱’、‘洗脑中心’或‘戒毒中心’,因为他们继续拒绝放弃他们的权利或信仰。”Corinna-Barbara Francis说。

“中共当局必须立刻结束所有形式的任意拘禁,并确保保护囚犯的法律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有必要根本改变迫害根子上的政策,它们剥夺了囚犯最基本的权利。只要那些还存在,中共当局将只会找到新的方式来惩罚那些他们视为威胁的个人。”

据新华社12月17日报导,中国人大常委会将在下周举行的第六次会议上,审议废止劳教制度的议案。

路透社:大多数劳教所继续作为戒毒中心运作

政府网站和国家媒体报导,当局今年在广东、海南、河南、江苏、吉林、辽宁、四川、云南、浙江省、上海和北京采取步骤更改劳教所的名字为戒毒中心或者重新培训工作人员。

路透社报导说,中共11月宣布正式废除劳教,作为一系列广泛的社会经济改革的一部分。人权观察资深研究员林伟说,他相信大多数劳教所将继续作为戒毒中心运作。

北京人权律师江天勇说,这个转变并不代表共产党一个“方向或原则”的改变。他说:“说它没有意义是错误的,但是认为它改变很多事情则是太乐观了。”

“这是这个国家的权力如何运作的方式……他们不能再使用劳教所来控制人,所以他们就改变名称和控制人们。”

戒毒中心、洗脑中心和劳教所名称可互换

据法轮功网站明慧网的报导,戒毒中心、法制教育基地和劳教所都是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场所,并且常常是同一个地方,名称可以互换。

据《明慧网》2013年11月10日报导,湖北省咸宁市戒毒所的前身是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的前身是咸宁市向阳湖劳教所。这个戒毒所位于107国道官埠镇旁,1999年至2000年这里曾经非法关押迫害过咸宁市县的12名法轮功学员。如今,戒毒所里面设有咸宁市“法制教育基地”,是今年成立的洗脑班,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追查国际》2013年10月31日发布的通告,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副239号,隶属于黑龙江省劳教局,系一套机构三块牌子,即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和黑龙江省女子劳教所。据不完全统计,自中共于1999年7月20日公开迫害法轮功以来,该劳教所已非法关押迫害了上千名女性法轮功学员。该劳教所对外声称实行“人性化管理”,实则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极尽酷刑摧残折磨。

据《明慧网》2012年3月4日报导,哈尔滨戒毒劳教所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现其改名为“戒毒中心”或称“戒毒所”,但是它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没有改变过。这里名曰“戒毒中心”,其实并没有关押戒毒人员,关押的多数是法轮功学员,也有少数上访者。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黑龙江七台河市的女法轮功学员刘术玲就是在这里被“上大挂”酷刑迫害致死的。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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