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院非法庭审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大纪元2013年12月02日讯】2013年11月28日上午九点,山西平定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卢林森,法院因惧怕民众听真相,直到上午十点才让旁听人员及家属进入。

在法庭上,来自北京的正义律师针对中共检察机关对卢林森的非法指控及所谓的证据,做了有理有据的剖析与驳斥,这场无罪辩护震撼了在场的公诉人、审判员、法警和旁听者。

卢林森是黄铵人,长期在外打工,为人正直善良,去年3月22日下午在平定某地被蹲坑的不法人员无故绑架,后被非法抄家。在非法关押期间,因警察和检察机关炮制的证据不足,多次被退回,之后恶人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费尽心机,捏造证据来加以迫害。律师在庭上指出公诉人的所谓“证据”根本上没有危害社会,也没有形成犯罪,怎么能以此来定罪呢?公诉人无言。

律师说:“我的当事人是一个有信仰的人,家里存放的法轮功真相资料很正常,就像基督教的有圣经,信佛的有佛经一样,完全合法,这些纯属个人信仰行为,对社会没有任何不良影响,应受到法律保护,至于说用手机发短信(十几条信息),没有造成任何社会不良影响及后果,这哪里破坏了法律实施?”

三轮庭辩下来,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了修炼法轮功无罪;存放、阅读法轮功资料无罪;卢林森无罪,并应立即释放。公诉人、审判员哑口无言,审判长宣告休庭,以择日宣判退庭。

当天的庭审整个过程从上午九点到十二点,公诉人、审判员、审判长对正义律师的辩护始终没法作出合法回应。

(文章来源:明慧网,责任编辑:林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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