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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农作防猴害 要事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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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静萍台中29日电)猕猴危害农作物时有所闻,高经济价值的梨山蜜苹果及摩天岭甜柿都惨遭猴害。农业局今天指出,防猴害作为要申请,否则触法。

台中市政府农业局指出,大坑、新社地区屡传出猕猴伸出贼手,偷吃农作物,部分农民不堪其扰,以架设电网、设置陷阱或兽夹等方式因应。

事实上,不仅大坑及新社地区,和平及梨山地区也惨遭猴害,梨山地区在蜜苹果结果期,也发现猕猴清晨偷摘苹果,咬一口就乱丢,工作人员巡园时发生满地的蜜苹果,苦水只能往肚子吞。

不过,由于台湾狝猴是保育类的野生动物,因此架设电网、设置陷阱或兽夹都属违法的情事,应先向农业局或区公所申请,否则可处以6个月到5年有期徒刑,或并科30万到150万元的罚金。

农业局指出,民众若遭遇猕猴危害农作物时,可以以插旗帜、稻草人或音爆等方式处理,切莫私自宰杀或猎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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