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骏:移民法改革 凸显美国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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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02日讯】有次与一位大陆来美不久的朋友聊天,谈到来美国的非法移民处理不了,也挡不住,1986年大赦几百万后,现在又达到一千万多了。其中还包括大约一百万我们的同胞。

朋友说,“那不简单,建一批大农场或工厂,让他们去干活,然后把他们的工资存起来,留著作买机票的遣返费用。保证你一段时间后,非法移民都会被抓没了,如果还有奖励制度,那就更快了;大家也都不敢来了”。他还说,“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美国总不能为他们出机票钱哪。处理一个非法移民就要花1万,那美国得花多少钱哪。”

朋友说,“要是黑一点,美国还可以大赚一笔。等他们付了5万、10万的赎身钱,就可以得到合法身份了。许多人也是愿意的。”

说实话,朋友讲的这些办法,不是大家想不到,也不是在世界上其它地区没有做,但是,在美国就别想了。哪个政客要敢提出来,就准保下台。

其实,移民法改革也凸显了美国这个国家的性格,美国这个社会就像一个生命一样。早期立国的一百年,美国对于移民是大大的欢迎,以完成对美国的全面开发,除了一些罪犯,几乎照单全收,来者不拒。但是,到了1882年后,美国的垦荒时代结束,移民开始被拒于门外,工业萧条大量失业、战争难民的充斥,让美国在1952年前都采取了保守政策;对亚裔和中国人的排斥犹盛。从1952年后的近代,美国一跃成为工业强国,蜂拥而至的世界移民潮就成了问题。

美国一方面要限制、所谓保护劳工市场,但又要吸取全球的精英造成了现代的美国移民政策。但是,最让美国两难的却是美国宪法对于人权的保护。

美国法律杜绝强迫奴工,你可以把人家抓起来,关在监狱里养着、让他们白吃白住,但是,你不能强迫让他们去做工。所以,美国人对于非法移民也不想多抓,1100万人,怎么抓呀?全养起来,那不要把美国吃穷了?

而且,每个美国的犯人都必须保障他的生活权益,关一个犯人在美国的费用,是大约3万~5万美元。因为这些设施都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比如,犯人必须可以看电视、有健身房、图书馆等等,还有一定规格的饮食、医疗待遇。不合标准的话,犯人们和人权团体都会起来反对。再加上看管人员的费用,确实是会让美国承担不起。

这些就是美国保护人权的代价。保护人权也不是一句空话,美国的犯人、非法移民也不能被排斥之外,不然,保护人权也就不能真正是一个理念。

所以,美国人常常要过问世界其它国家的人权侵犯的事情。比如,美国一个公民的亲属在中国的人权被侵犯了,这个公民去找他所在地的国会议员求助,这个议员一定会全力相助,包括给美国驻华使馆写信、给中国的省长官员写信等。不然,这个议员就没有尽到他的责任,没有履行保护人权的职责。

上面谈的对于我们许多同胞来说,可能是觉得有点“天方夜谭”;然而,在美国,人权是写在宪法里的,绝对不是摆设或开玩笑的。这个世界人权的灯塔,为了保障美国公民的人权,它有许多的“不可为”,它也付出了许多的代价;不过,要问问美国人,他们也都懂这些,而对于这些代价,相对于人权,他们也会认为是完全值得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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