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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掠夺器官》作者来台 律师公会发表声明反对中共强摘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协会在行政院卫生署的支持下,邀请《国家掠夺器官》的医学及法律专家作者等一行人五人来台,27日下午台北律师公会、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在律师公会参与座谈。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委翁国彦律师(左)并代表台北律师公会宣读反对中共活摘死刑犯及良心犯的声明,并说明该声明将同时在台湾其他人权组织网站上同时登载。(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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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台北报导)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协会在行政院卫生署的支持下,邀请《国家掠夺器官》的医学及法律专家作者等一行人五人来台,27日下午台北律师公会、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在律师公会参与座谈,这场主题为“从国际法与医学伦理,谈中国强摘器官盗卖牟利问题”吸引了多位海内外资深律师到场聆听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委翁国彦律师并代表台北律师公会宣读反对中共活摘死刑犯及良心犯的声明,并说明该声明将同时在台湾其他人权组织网站上同时登载。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委翁国彦律师。(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委翁国彦律师。(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翁国彦律师表示,关于中(共)国政府强摘人体器官的问题,其实已经受到国际社会的抨击已经一段的时间,非常不幸的是台湾地区的民众前往中国去接受器官移植的比例很高,他说“我们有看到公开的统计数字相当高,这些器官到底来源如何,安全性如何,其实没有任何的法律把关及监督,我们非常不希望看到台湾民众前往大陆地区器官移植,反而成对中共强摘人体器官的帮凶。”

加拿大赫尔辛基观察组共同主席暨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加拿大赫尔辛基观察组共同主席暨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麦塔斯: 中共应遵守国际法对器官来源提出解释

《国家掠夺器官》作者加拿大公民勋章得主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律师说,根据他们的调查,中国死刑犯的人数,明显和器捐的案例数不符,除了器官数量多的让人不可思议之外,等待时间也特别短,在中国只要等上几天就有器官,但在其他国家甚至要等上数年才能等到。他说,今年10月将出席联合国人权大会根据国际法提出质疑,询问中(共)国政府器官来源是否透明可追踪,要求中(共)国政府遵守国际法提出解释。

加拿大前亚太事务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加拿大前亚太事务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说,法轮功是信仰,但1999年7月遭受中共酷刑迫害,他们周游15个国家来宣导制止迫害。他指,在中国的劳教所有一半关押的都是法轮功学员,他们每天必须工作16小时没有钱、也没有食物,必须制造中国出口的产品包括服饰、圣诞节商品等,企业界必须正视他们在中国违反人权的罪行。他希望全世界医师和律师努力制止强摘器官的暴行。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朱婉琪。(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朱婉琪。(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朱婉琪: 建议律师公会要求联合国进行活摘独立调查

受邀发言的台湾法轮功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在会中表示,感谢律师公会的这项义举,就她所知,台北律师公会的声明是世上第一个律师公会公开对中共强摘死刑犯、良心犯器官的表态,并且在声明中也特别提到法轮功学员是受到酷刑最严重的受害者。她说,“昨天得知北京国台办企图阻止这场研讨会及律师公会发表声明,可见得中共政权对律师公会发表声明的重视,恭喜律师公会,也希望台湾律师们再接再厉,继续展现台湾人权立国的核心价值。”

朱婉琪并具体要求律师公会,要一起参与推动立法禁止台湾民众到中国或任何器官来源不透明的国家做境外器官移植,另一方面,也建议律师公会把这份公开声明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呼吁联合国进行独立调查,把所有参与反人类罪的罪犯绳之以法。

纽约詹姆斯彼得VA医学中心肾科主治医师徐建超(Jianchao Xu)。(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纽约詹姆斯彼得VA医学中心肾科主治医师徐建超(Jianchao Xu)。(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曾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作证的肾脏科医师徐建超表示,器官移植存在器官来源短缺,由于供需不平衡造成最严重犯罪机会,包括器官旅游、中共非法活摘器官的事情,美国政府已经向全世界表态,他们不欢迎到美国来的人,曾经参与过活摘器官。

马来西亚国家肾脏登录咨询委员会主席暨研究员肾脏协会主席加扎利・阿迈德(Ghazali Ahmad)。(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马来西亚国家肾脏登录咨询委员会主席暨研究员肾脏协会主席加扎利・阿迈德(Ghazali Ahmad)。(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马来西亚吉隆坡医院肾脏科主任、前马来西亚肾脏学会会长加扎力‧阿迈德(Ghazali Ahmad)医师谴责中共活摘器官暴行,“在21世纪居然还有国家邀请其他国家的人进到自己的土地上,并且把自己的人民给杀害提供器官给外国人,这到底是什么情形呢?”

以色列Sheba医疗中心心脏移植部主任雅各・拉维(Jacob Lavee)。(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以色列Sheba医疗中心心脏移植部主任雅各・拉维(Jacob Lavee)。(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以色列希巴医疗中心心脏移植部主任、前器官移植学会理事长雅各‧拉维(Jacob Lavee)医师,也担心表示,以前每年有好几百个病患到中国进行换肾手术,以色列政府于2008年订定“器官移植法”,明订器官买卖都是违法的,之后就没有以色列人到国外进行器官移植。

立法委员黄文玲。(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立法委员黄文玲。(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台联党立委黄文玲说,中共从人体强摘器官,并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同意,事实上是非常野蛮的行为,从国际医学伦理观念应正视这样的问题,台湾让需要移植的人到中国去非法移植,这样的行为应该要禁止。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说,强摘器官盗卖事件,大家耳闻很久;以色列都针对强摘器官非法移植立法规范,到底大陆移植的器官从哪里来,为何几天去中国就能拿到器官,我们应该利用此次国际专家访台的机会,促进我们关注哪些法律应该修改。

台湾医界联盟基金会董事长吴树民(后中)、立法委员林世嘉(后右)、尤美女(后左)27日上午举办“境外器官移植的医疗安全及国际立法趋势”座谈会,讨论以立法来杜绝不当、不法器官移植。(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台湾医界联盟基金会董事长吴树民(后中)、立法委员林世嘉(后右)、尤美女(后左)27日上午举办“境外器官移植的医疗安全及国际立法趋势”座谈会,讨论以立法来杜绝不当、不法器官移植。(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台湾医界联盟基金会27日上午邀请《国家掠夺器官》编辑及作者,包括三位医生和两位法律专家到立法院与立法委员座谈“境外器官移植旅游及扩大国内捐赠相关立法”,与会的还有健保局局长及卫生署企划处处长也应邀发言回答海外贵宾关于台湾目前的器官捐献及立法状况。(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台湾医界联盟基金会27日上午邀请《国家掠夺器官》编辑及作者,包括三位医生和两位法律专家到立法院与立法委员座谈“境外器官移植旅游及扩大国内捐赠相关立法”,与会的还有健保局局长及卫生署企划处处长也应邀发言回答海外贵宾关于台湾目前的器官捐献及立法状况。(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DAFOH赴台湾国会发声:制止中共强摘器官 一天都不能等

卫生署企画处处长石崇良。(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卫生署企画处处长石崇良。(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卫生署企画处处长石崇良表示,目前对境外器官移植没有明文规范,卫生署将提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草案”,约束境外器官移植中介行为。

反强制器官摘取医师组织主席托斯顿‧特瑞(Torsten Trey)。(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反强制器官摘取医师组织主席托斯顿‧特瑞(Torsten Trey)。(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美国医师反对强摘器官组织(DAFOH)创办人暨执行董事托斯顿‧特瑞(Torsten Trey)医师表示,面对中共活摘器官最重要是要意识、正视、并且有决心解决这个问题,其实要解决问题的流程和作法都非常快。现在无论是WHO或全世界医学或移植相关专业医学会都已经明言反对违法摘取器官的行为。

特瑞强调,只有中共进行这种违反人权、伦理道德原则的器官摘取作法,全球专业医生及从业人员也都努力停止中共活摘器官的行为,因为这样的作法不可能持续下去,只是什么时候结束的问题,“我们想想如果当年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时候,如果纳粹自己说我们只要再进行5年就好,我们就会停止,大家可以接受吗?”

他强调,中共的情形就是如此,他们说未来会停止从死刑犯摘取器官,可是大家可以接受吗?“如果我们知道一个药物有副作用,我们不可能让它再继续使用几年,过几年再下架,一旦知道有副作用对人体有害,我们连让它再一天都不行,那么在中国大陆违法摘取器官的行为,当然我们都有责任要求立即停止。”

台湾团结联盟立委林世嘉说,自2000年到2011年间,台湾病人前往中国大陆进行器官移植的人次比例达88%,但在大陆器官来源不明下,承受的医疗风险与道德法律责任,让病人、医师与中国大陆未经同意即被强摘器官的死刑犯或良心犯蒙受其害。未来她将提案透过立法杜绝器官交易行为,器官捐赠应该朝向自给自足的目标,透过生前预立遗嘱方式,捐出可用的器官,不要让器官买卖跨国流动。

立法委员田秋菫表示,台湾器官移植必须等很久、经过重重把关,怎么可能到中国随便一家医院,就有心、肝或肾脏让人移植?(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立法委员田秋菫表示,台湾器官移植必须等很久、经过重重把关,怎么可能到中国随便一家医院,就有心、肝或肾脏让人移植?(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民进党立委田秋堇表示,健保领抗排斥药要填具哪个医院移植,在国外哪个医师做移植手术,不能让在国外移植器官形同毫无管制,应该都要登录。如果健保制度对此不闻不问,形同所有支付健保费的人都变成共犯。我们也要阻绝台湾医生做器官中介,未来修法都要有刑责的问题,不能继续因为他们使医界蒙羞。

台北律师公会声明

人权为普世价值,亦为我国立国之核心价值,超越国界、性别、种族、肤色、宗教信仰及团体,故我国对于捍卫两岸三地人民之基本人权及促进中国民主、自由及法治之发展有无可旁贷之责任。

国际特赦组织多年来将未违反国际所认定之罪行,却因政治、宗教及信念不同,而遭中国政府拘禁之民运人士、维权律师、法轮功学员、图博(西藏)人民、新闻工作 者等人士认定为良心犯,并展开全球救援。该组织所称之良心犯为《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及《欧洲人权公约》第9条关于思想、良心以及宗教自由之 保护对象为国际人权实践中不争之事实。

我国于2009年5月批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 “两公约”),同时通过《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该施行法并于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生效。依施行法第2条规定:两 公约所揭示保障人权之规定,具有国内法律之效力。因此,《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对于良心犯权利保护之规定,对我国应具国内法效力,我国自应遵 守及重视。

爰此,我国立法院于2012年12月11日跨党派无异议通过临时提案:我国对于上述因政治、宗教信仰或其他信念而遭中国政府关 押在劳教所、监狱、拘留所之良心犯应予以关注,并应制定相关法令予以救援及协助。该提案说明中清楚指出,中国所关押的良心犯中,以法轮功学员及图博(西 藏)人民所受之人权迫害最为严重,并引述前联合国反酷刑特别专员Manfred Nowak教授所提交之人权报告(2007到2009年),提到中国活摘、贩卖良心犯器官的恶行;美国国务院2011年度人权报告及美国国会行政部门中国 问题委员会(CECC)的2012年度报告,亦先后指称中国发生强摘死刑犯及良心犯器官做为移植之用,实为骇人听闻之暴行。

又查,国际关注中国政府涉及活摘器官暴行与日俱增,美国国会及欧洲议会于2012年就中国发生强摘死刑犯及良心犯活体器官牟利之重大人权议题先后召开听证会,多位知名法律专家及医学专家出席作证。

鉴此,本会针对此国际关注之重大人权事件,为以下声明:
一、 呼吁中国政府遵守中国宪法及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立刻释放因政治、宗教信仰或其他信念而遭中国政府关押在劳教所、监狱、拘留所及看守所的所有良心犯。
二、 呼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要求中国政府针对是否确实有强摘死刑犯及良心犯器官用以牟利之暴行进行全面性的透明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 呼吁各国政府及国会,包括中华民国政府及国会,应立即立法或修法,禁止中介病人至器官来源资讯未公开透明、国际舆论明确指出有违反人权或违背医学伦理情事之国家或地区接受器官移植,并制订相关罚则,以确保各国民众免成为活摘器官恶行的帮凶。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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