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 保护幼女免遭性侵不能止于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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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15日讯】海南省万宁市某小学6名女生集体失踪,经查明乃被某小学校长与一名房管局工作人员带走开房过夜。医院确认6名女生被猥亵,而该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犯罪嫌疑人未与6名女生发生性行为。目前,涉嫌猥亵幼女的二人已被刑拘,校长已被免职。

这一消息令人震惊、愤怒。一名小学校长与一名国家公务人员,竟然干下如此禽兽不如的行径,令人发指。如今,网上一片谴责之声,网友纷纷要求严惩罪犯。该如何保护幼童的人身不受侵犯,也成为人们反思的焦点。

严惩罪犯的前提是查清事实。当前公众关注的是,嫌疑人对这6名女生究竟干了什么?到底所涉罪行是猥亵或强奸,强奸未遂或中止,这都需要当地给出具有说服力的结果。应注意,6名女生中4名女生在酒店过了一夜,两名女生则在另一家酒店住了两夜。这不由让人怀疑,嫌疑人所涉罪行难道仅仅是猥亵幼女吗?是否还有更严重的罪行被隐瞒?

事情经过也有值得追问之处。这6名女生均属某小学学生,互相认识,而两名犯罪嫌疑人不仅开房地点不在一起,彼此也并不认识。那么,这背后是否有人在操纵,负责把这些女生诱骗出来?又或者说,此案是否还涉及其他嫌疑人?希望当地警方如实查清问题,给公众一个合理解释。否则的话,这不仅意味着6名幼女被伤害,连真相也一并被猥亵了。

严惩这起案件的罪犯,还应格外关注相关嫌疑人的身份。特别是对身为教育工作者的这名小学校长,必须追问一句:如此禽兽校长,当初是怎么混进教师队伍,又怎么当上小学校长的?这名校长敢把多名女生带出外面过夜的行径,看来并非初犯,其恶行又为何迟至今日才被发现?对此,也有必要展开进一步调查和问责。

虽可以相信,涉案罪犯必将遭受法律严惩,但这仍难以让人免除一种担忧:如何才能保护幼弱儿童的身体不受侵犯?从预防犯罪的角度,幼女遭性侵害案很大一部分发生于校园之内。因为小学生往往会选择信任自己身边的人,包括老师。这提醒一点,教育主管部门应采取更多措施,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对学生进行法律普及与教育,让孩子们懂得保护自己,远离那些贪婪的目光。

更重要的还在于提高法律威慑力。就此,有必要理顺相关法律规定,坚决对这类犯罪说不。这涉及对猥亵儿童罪、强奸(幼女)罪以及嫖宿幼女罪等罪刑的重新釐定,难以一一详述。但众所周知,嫖宿幼女罪近年来颇受非议,这一罪名被认为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呼吁取消的声音越来越高。设立嫖宿幼女罪初衷或在于保护未成年人,但其在实践中所遭遇的困境却值得引起关注。站在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应对相关法律进行理顺,并加大惩处力度。

此刻,我们不仅要关注嫌犯是否均被缉拿归案,还应关心那些受害幼女,不要让她们遭遇二次伤害。期望媒体报导与公众讨论时,不要点到具体学校名称(已有媒体这么做了),更不要点出具体班级和人名。保护幼女免遭性侵害,不能仅止于愤怒,而应诉诸理性力量,通过法律渠道与公众舆论,共同为她们筑起牢固的社会防线。

2013年5月13日

(来源:一五一十)

(责任编辑: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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