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咨处讲座 介绍房东租客权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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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16日讯】(大纪元讯)华人咨询服务处房屋理财教育部与大都会租客组织(Metropolitan Tenants Organization,简称MTO)5月13日合办“租客权益”讲座,谈及租客权利与责任、房东责任、按金、公寓状况和维修、迫迁、租客被关在屋外、暖气及其它必需服务等问题,让房东与租客明白彼此的责任。
  
大都会租客组织派出里佐(Regina Rizzo)与勒戈(Rocio Lugo)担任讲座讲员,华咨处房理部职员从旁协助及翻译。里佐首先简介大都会租客组织的背景、服务及热线电话。勒戈接着谈到租约是保障租客的重要文件,无论是口头或书面租约都要订定协议,这样便可保障租客,只要租客不违反租约条款,在订明的租住期内就无须担心加租及遭迫迁。她建议租客在入住与搬出公寓前都应该对单位拍照作为证据,而在清理单位后,可要求房东在搬走前一同巡视单位,并签署证明单位状况良好。她又表示,租客搬走后,应该寄挂号信要求房东在45天内退回按金加利息,但另一方面,房东可视乎租客是否损毁公寓或欠租而扣起部分或全数按金。
  
里佐指出,芝市有一套明确的住宅房东及租客法令,规管房东及租客的责任, 若租客的公寓需要维修而房东没有理会,租客有权发出“14天通知书”,要求房东在14天内修理,情况如没有改善,租客有权终止租约或从租金中扣除不超过租金50%的金额去进行维修。
  
里佐又称,如果租住单位出现严重的问题如没有暖气、水或电、食用煤气等,租客有权向房东发出“24小时紧急通知书”,以书面知会房东有关问题,予房东24小时去改善,这是极之重要,若房东未能做到,租客可自行购置暖气机、樽装水或暂住汽车旅馆或其他临时居所,并保留所有收据,以便向房东追讨有关费用;租客甚至有权选择终止租约。
  
里佐指出,房东可以因租客欠租或违反租约而拒绝更新租约或终止租约:租客如果欠租,房东可发出“5天通知书”以书面要求租客在5天内付租;租客如违反租约任何条款,房东可发出“10天通知书”给予租客10天时间去纠正。她续称,房东如不想更新租约或决定终止租约,可在租约到期前30日发出“30天通知书”以书面知会租客将不再续约,若租客届时不搬走,房东可申请“迫迁令”。
  
里佐提醒房东不要试图更换或堵塞门锁,拆除门窗,关掉水电服务等,以阻挡租客进入单位,或损毁租客财产,因为这种把租客关在门外的行为属于违法,并会因此而被捕及罚款,而罚款每日介乎$200至$500。
  
里佐最后提到,租客应记紧保留所有信件、收据、邮递副本作证明,以避免纠纷及诉讼。她认为,最重要的是房东与租客双方签订租约协议及遵守法规,维持良好关系,这样便会做到好房东、好租客。对于出席者很热烈地提出的问题,里佐即时逐一解答。
  
华咨处是美国中西部首家提供房屋理财服务的华人社会服务机构,获美国房屋与都市发展部(HUD)认可,可提供有关法拍的辅导及协助。其房屋理财教育部除每月举办不同题目的讲座外,还举办可颁发完成证书的“置业安居”研习班,协助地税上诉,协助申请老人屋及廉租屋,接受申请长者小型房屋维修、节能补助、能源及冷气补助等计划,以及提供单对单房屋理财或避免房屋遭法拍等辅导。查询请致电312-791-0418华咨处转房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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