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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记忆中的气味香的味道征文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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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新港香艺文化馆,十年了,2004年起到现在,一步一脚印,持续在台湾这片土地上制香、传承产业,展示与推广与香相关的文化,使这座台湾唯一以香为名的文化馆,产业与文化紧密结合。

延续三年“记忆中的气味”征文活动,让来自各地,跨领域、跨信仰者,分享与香的记忆。今年,邀请您,从东方到西方、从佛教到天主教均不限,期盼写下生命的“香”遇片刻,让感动飘散。

征文对象:有兴趣且符合组别规定皆可报名参加。组别:a.国中组:12-15岁; b.高中组:16-18岁; c.社会组:19岁以上。(1).字数1200字以内之小品文。(2).文章标题“香的气味–自订的题目名”为主题。 (题材需与“香”有关,不限宗教)

请于8月31日前送件,并依比赛组别、字数规定自由投稿。投稿方式择其一即可。(送件资料包含:1.文章 2.报名表)a.电子档:E-mail:sk31999@gmail.com,请于主旨上标示‘记忆中的气味–参赛者姓名’。b.手写稿:寄至新港香艺文化馆,并于信封上注明‘记忆中的气味’(手写稿须以稿纸书写,字迹工整,保持稿纸干净。)

每组共入选8名(包含前三名各1名,佳作5名)入选作品将于新港香艺文化馆网站、书籍,并于园区内展示。第一名可获金石堂图书礼券6千元与奖状乙纸。第二名可获金石堂图书礼券4千元与奖状乙纸。第三名可获金石堂图书礼券2千元与奖状乙纸。佳作可获金石堂图书礼券1千元与奖状乙纸。

注意事项:1.投稿作品不得于文稿上出现作者相关资讯,且不得重复投稿,违者以弃权论。2.主办单位拥有入选作品发表权,除在新港香艺文化馆刊展外,集结出书时不另支付稿费。3.得奖作品若属抄袭或代笔,参赛者需负法律责任。主办单位将追回礼券与奖状。4.稿件请自行留档,恕不退件。5.未尽事宜将于本馆网站www.incense-art.com.tw上公告。联络人员:新港香艺文化园区/嘉义县新港乡菜公村嘉北公路23-6号 05-3747899 “记忆中的气味”小组。主办单位:新港香艺文化馆。指导单位:文化部、嘉义县政府、嘉义县文化观光局。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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