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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部:朝强化管收欠税大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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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31日电)法务部行政执行署今天说,如果发现义务人欠缴金额较大,且有恶意逃避情况,未来会朝强化管收努力,希望有效达成执行目的。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邱志伟今天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据财政部资料,目前欠税个人或企业遭境管达1万1424件,欠税金额约新台币200亿元,过去3年执行管收114件,希望主管机关思考如何强化执行,提出有效积极作为,包括加强管收等方式,追讨应缴纳税款。

与会的财政部赋税署稽征行政组专门委员陈慧绮说,只要纳税义务人超过期限没缴清税捐,赋税署会马上移送行政执行署,也会配合提供义务人最新财产所得资料等;另外,赋税署会办限制出境或对纳税义务人财产禁止处分登记,且每年7月1日在各国税局网站公告重大欠税人名单。

行政执行署行政执行官钟志正在会中表示,如果税捐机关经相关催收程序没效,会将案件移送行政执行署各分署执行,各分署依法采取强制作为,财产部分会扣押、查封或拍卖等程序。

他说,如追查发现义务人有恶意逃避等情况,将更进一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出境等,或通知义务人不到场,也可向法院声请拘提,甚至管收;不过,管收牵涉限制人身自由,执法时会注意比例原则问题,这部分较慎重。

行政执行法规定,行政执行官讯问义务人后,认有显有履行义务之可能故不履行、显有逃匿之虞等情形,而有管收必要者,行政执行处应自拘提时起24小时内,声请法院裁定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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