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若愚:刘志军和陈水总是中国两极社会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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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11日讯】6月9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等11人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6460.54万元;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而两天前的6月7日,在福建厦门,一辆公车在运行中爆炸起火,夺去了48个鲜活的生命,34人因伤住院。制造这起惨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却是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公平,但是,一个将官员推向腐败,把弱者推向犯罪的社会,值得我们思考。

刘志军为什么走向腐败的深渊,一句话,就是制度的缺陷,监督的缺失,权力的自大。刘志军从基层铁路局分局长到铁道部部长,一步步走来,一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获取利益,收受贿赂达6千多万元,历时二十多年。在这期间,刘志军却是一边腐败,一边升官。而每一次晋升都给他创造了贪腐的便利。可以说,这不是人性的问题,而是制度的毛病。一个铁道部长恰似民国时期的军阀,在他所管辖的地盘内,唯我独尊,手中的权力达到了极致。假如不是甬温线动车事故的发生,刘志军也许不会这么快就落马。

正是刘志军一次次贪腐,却一步步高升之时,生活在厦门贫民窟里的陈水总却在为吃顿包饭而发愁。从网上流传的所谓“陈水总遗书”中,人们发现,陈水总1983年回城后,政府并未给他安排工作,但他一直在为生活努力着,曾摆过小摊,卖过麻糍,但都被有关部门一一取缔。到了60岁本该安度晚年了,可是由于公安部门将其年龄搞错,不能办理社保,导致其生活来源无着。虽然其三番五次上访,却被来回踢皮球,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最终致使其绝望地走向报复社会的绝路。

刘志军和陈水总,一个是一路顺风顺水,步步高升,花天酒地,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却还要收受贿赂,玩儿女人。一个是辛苦奔波,食不果腹,活得还不如一条狗,却处处遭到为难,连基本的生存条件都难以为继。如果把我们的社会比喻成一个丛林,那么,刘志军之流就是这个丛林中的兽中之王,而陈水总之类,则是丛林兽群中最弱小的动物。根据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自然是刘志军们存活,陈水总们淘汰。

然而,中国社会毕竟是人的社会,虽然实施着丛林法则,但掌握着社会资源的高官们却不如丛林中的动物。因为动物还有吃饱的时候,而贪官的胃口却难以填满,所以便有“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成语。刘志军之流便在贪腐的泥潭里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最终导致东窗事发而成为阶下囚。而陈水总,同样不是真正丛林中的动物,虽然弱小,但却有着人类的思维,他在生活中的挫折,导致其心理畸形,从而变成了一个疯狂的恶魔,纵火烧毁了公车,使四十多人随之命归黄泉。

如果把刘志军贪腐案和陈水总纵火案联系起来,这两起案件中的两个人物都是中国社会典型的悲剧人物,导致他们悲剧发生的,不是人性本身的原因,而是社会导致的结果。假如我们有一套约束官员贪腐的制度,使权力不至于为所欲为,刘志军之流的人物便不会边腐边升;假如我们的社会不那么冷漠,倾听一下弱势群体的呼喊,陈水总不会走向报复社会的极端。刘志军和陈水总,虽然是中国社会中不同阶层的悲剧人物,但两个悲剧人物却都是社会弊端导致的恶果。一边是没有有效监督的权力贪腐,一边是对弱势群体的冷漠。一个有失公平的社会只能导致两个极端悲剧的同时发生。刘志军和陈水总就是中国社会两个极端的代表人物。

──转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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