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网上兜售隐形眼镜 小心已触法!

人气: 35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3年06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网路什么都能卖,但也要小心触法。台中市府卫生局接获民众检举,有人在社团网站上非法贩卖“日韩美瞳放大隐形眼镜”。卫生局表示,曾发函多次到案说明,但张男却屡次不到,于是将案情移送市警局第三分局侦查。

卫生局日前接获检举表示,在社团网站上看到有非法贩卖未经核准的“日韩美瞳放大隐形眼镜,款式约30多种,只要1千元就能任选2种,还提供货到付款服务”,承办人员接获后上网调查。

卫生局表示,“隐形眼镜”属于医疗器材,如果没有核可字号,将会违反〈药事法〉第84条第1项及第2项规定,明知未经核准擅自制造贩售,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万元以下罚金。

该案经台中地方法院判决指出,“张姓民众从101年4月至102年3月间,在网站上以优惠赠奖方式引诱网友点选,并放上多张美媚照片,吸引下单购买,期间获利达3万元。”张男最后被地检署以违反〈药事法〉,处3个月徒刑,或易科罚金9万元。

卫生局长黄美娜表示,过去屡查获网路贩售的日、韩隐形眼镜,品质不明,恐造成眼睛发炎、角膜溃烂,甚至有失明风险;选购隐形眼镜前,应先至医疗院所验光,以确保安全。

(责任编辑:罗令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