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一念间

——本溪大法弟子致本溪市公检法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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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11日讯】
朋友:你好!

2013年4月25日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曲元军、陈金宝操控明山分局国保大队 卢刚等对17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绑架,那一天法律被践踏,人权被忽视。

到目前为止,在中国的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部法律、任何一个条款规定法轮功是 X教,用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指控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 。信仰真善忍,传播法轮功真相完全合法;而对这17名法轮功学员罗织罪名的指控与 起诉更是荒唐的,是欲加之罪的构陷。

近年来一些官员落马,表面上看是中共内斗或中共在惩治腐败上做文章给老百姓看, 其实,是天理、善恶报应在制约着一切!

今年3月两会后,官方证实原湖北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厅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 文于去年底被中纪委秘密逮捕,押送到北京接受审查;

2012年8月 10日,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汕尾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因涉嫌严重 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12月6日,山西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长李亚力被 免职调查;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公安局局长齐放于去年12月初,被网络举报涉嫌与一 对“双胞胎姐妹”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免职并接受地方纪委调查;2月22日,江苏 省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因涉嫌违纪已被江苏省纪委立案调查;近日又有 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惨绝人寰的恶劣行径在国内各大媒体、网络曝光……据中共官方 媒体报导统计,各级政法委与公检司法高官被双规、逮捕人数高达453人。其中属于 公安系统的392人,占总人数近九成。检察院系统19人,法院系统27人,司法厅(局 )5人,非公检法司系统的有10人。另有12名政法高官自杀身亡。其中公安系统占绝 大多数,纷纷遭免职、双规、拘捕。而所有的案例都指向公检司法部门背后的“大老 板”——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610组织及政法委。

法轮功学员像浊世的净莲,净化着自己也净化着整个社会。我们没有政治上的诉求, 更无意仇视任何政党。我们的疾病在大法修炼中消失,我们的心性在大法修炼中升华 ,我们也有亲朋的往来,也有工作的交际,我们就是百姓中普通的一员,只是心中多 了一份信仰。

十四年,我们遭受了莫名的诽谤;十四年,我们蒙受了天大的冤屈;十四年,有多少 酷刑让我们放弃信仰。当你将我们的头踩在脚下、当你对我们举起电棍、当你重重的 拳头打在我们身上,你可知道:冰凉的手铐锁不住我的心却紧紧的锁上了你的良知; 野蛮的灌食没有改变我向善的心却使你更加疯狂;漫长的非法监禁没有让我放弃对真 理的追寻。十四年,我们用平和面对暴力,向你讲清真相、使你能够得救。然而,你 却那样的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仍然利用手中的权利逼迫一群修炼向善的人放弃信仰 。

中国曾是礼仪之邦,曾有万国衣冠拜冕。而在历史的今天,在这片被称为神州的大地 上,却掀起了一场逼迫同胞放弃对“真、善、忍”信仰的迫害。本是同根生,相煎何 太急!当用尽了一切迫害手段时,面对这善良的修炼群体,你的良心难道不会受到拷 问吗?!

请想一想,当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时候,自己执行的是法律还是命令?!这是不是给自 己留下了很多犯罪证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 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今,越来越多的官员明白真相,清醒过来,将功补过,善待大法弟子,不再参与迫 害,甚至利用职务之便想方设法营救大法弟子,并搜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6 10的罪证,提供给“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真正给自己的生命奠定了美好的未来。

中共经常上演“杀人、平反”的伎俩,运动过后把一切罪过推到那些忠于“党”的执 行者身上。历史总是重复的,今天的您请扪心自问,
为什么非要抱定迫害的心理,甚 至捏造证据也要构陷无辜呢?请不要做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替罪羊,否则报应来时后悔 莫及。

正义,尽管经常迟到,但幸好从不缺席。所以,我们真诚的希望公检法司的同胞能够 理智的思考这场迫害,去掉偏执、麻木,尝试着去感受法轮大法的美好。善用手中的 权利,善待追求真理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弘扬正义、摒弃邪恶,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 个美好的未来!

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
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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