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新移民就业障碍 招聘禁“加拿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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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无数的新移民尝过没有加拿大经验的滋味:找不到好工作,被迫做体力工,被迫去做无薪的工作,以积累加拿大经验。终于,安省人权委员会(OHRC)将无理要求加拿大经验的行为违反人权法,定义为歧视,受害人可以去投诉并获得赔偿。

安省人权委员会宣布新的政策,雇主在招聘员工时如果要求加拿大经验,需要有具体的理由,否则属于歧视行为。新的政策也适用于行业监管机构对新会员要求加拿大经验的情况。

大多伦多华裔及南亚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瑶瑶说,处理歧视投诉是一件困难的事,“但是,我相信这个政策改了之后,有一部分的雇主会改善他们的政策。”吴瑶瑶称,对于大部分工作来说,加拿大经验不是必需的。比如加拿大的法律或制度等知识,是可以学到的,不是必须在工作中学。

加拿大的一些研究称,因为没能利用移民带来的技能,加拿大经济每年损失的金钱,以数10亿计。

多伦多Scarborough-Agincourt选区的华裔安省议员黄素梅对《大纪元》说:“新移民移居加拿大不是件容易的事,省府应尽力帮他们减轻一些压力及挑战。”她说,政府及商界都应该做他们该做的事。“安省及加拿大能成功的唯一途径,是给予新来的加拿大人机会。”

“加拿大经验”挡住移民就业路

安省人权委员会去年10月份做的一项调查获得了1,000人的回应,包括超过130名雇主。调查发现,“加拿大经验”是新移民就业及获得专业认证的主要障碍,这些新移民来自中国、印度、菲律宾等21个国家。

一名回应者甚至说:“我觉得自己有很好的资格及经验做这个工作,但连一个面试机会也没有。当我在介绍中删除我是新移民的内容后,获得面试的机会增加了。”

2009年7月,Endrit Mullisi带着在阿尔巴尼亚获得的化学专业学位及工作经验来到加拿大,发出了无数的简历也没看到效果。他对《大纪元》说,在申请专业工作上,“连一个面试机会都没有”。

Mullisi在多伦多一家帮助精神病患者的机构做了7个月义工,后来成为该机构的合同工(1年合同)。他说:“做的是协调义工们的工作,与我的专业没有关系。”

1年后Mullisi再找工,做过不同的兼职工作,后来又找到一份行政管理的1年合同工作。他说,在工作中能建立人脉关系,使别人了解你。“雇主对你有信心时,才容易聘请你。”

Mullisi说,行政管理的工作收入比不上技术专业的工作,但是,“我在加拿大获得的经验都是与行政管理有关,我一直是在这个领域能找到工作。”

现在,Mullisi看起来已经完全放弃了他的专业工作。他刚完成了1年的工作合同,正在计划去教堂做牧师。Mullisi说,他在阿尔巴尼亚做过牧师,在多伦多不同的教堂做过义工。“这里的教堂也不承认我以前的经验,也要加拿大经验。我跟从同样的途径,做义工,交朋友,向教堂证明,我能做这个工作。”

Mullisi称,他已经得到教堂的认可,只要再选修个别的课程就行。对于雇主对“加拿大经验”的要求,他说:“不容易改变。”

雇主反馈:希望选可靠的人

回应安省人权委员会调查的雇主中,有人说:“新移民没有加拿大经验绝对是个风险,很多情况下,他们不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在帮助他们适应的过程中,可能使他们或其他员工感到不舒服。很多情况下,当新移民感到被冒犯或觉得公司对他们的帮助不够时,他们指公司是种族主义或歧视,这是任何雇主都不愿意去应对的事。”

密西沙加华人协会会长温一山称,他选员工很重视他们是否能融入职场,能成为团队中的合作者,而不是麻烦制造者。

温一山曾在皮尔区多元文化协会理事会任职20年,当过多届主席;现在还是安省保守党一个选区的总裁,有多年招人面试的经验。他对《大纪元》说,最近华人协会聘请一名兼职簿记员(book keeper),有约100人申请,他最后要了一个当地大学会计专业毕业,但没有工作经验的人。

“我要求你要有学历、英文好,因为你是加拿大毕业的,我没要求工作经验,”他说,“英文不好的我不能用,因为我的审计师是讲英文的。”

“我做过很多面试,通过面对面交谈,我就能知道这人是否能胜任相关的工作。有没有(加拿大)工作经验老实说不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 温一山说,“我要看这人能否与机构内的人合作,这就是为什么我用的人,可以用很久。因为这些人能融入我们机构的文化,他们是合作者,或者团队领袖。”他说,选人的时候,“我真的在乎这个人的人品好不好”。

新移民:感觉不被雇主信任

新移民常先生有海外IT文凭及工作经验,在多伦多发了很多简历,有过面试,但都没能找到工作。他去参加移民服务机构的找工训练课程,得到导师辅导,也没有突破。最后,一位朋友工作的公司招IT编程员,朋友介绍他去申请就获得了工作。

常先生说,他感觉之前不是他的专业技能有问题,而得不到工作,是因为雇主没能对他产生一种信任。这与自己对加拿大文化的了解及语言能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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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经验”被滥用 政府实施新规有难度

(大纪元记者周行报导)按多伦多大学社会工作教授Izumi Sakamoto的看法,1973年,“加拿大经验”第一次被公开提出是新移民获得工作的的一个障碍。现在,安省人权委员会将无合适理由的“加拿大经验”要求视为歧视,业界认为,实施这项政策有相当大的难度。
  
Sakamoto在人权委员会宣布新政策时说,“加拿大经验”在招聘过程中,为感觉不舒服的雇主提供了一个“显性标签”。因为“我们与不同于自己的人们在一起时,会感到不舒服。”

“加拿大经验”被用作“代理”

安省人权委员会首席专员Barbara Hall 在宣布新政策时说:“虽然知道不合法,但有些雇主使用加拿大经验作为歧视的代理。即使不公开,就业中的歧视仍然是违法的。”
  
“没有加拿大经验”已经被广泛使用,作为拒绝应聘者的理由。密西沙加华人协会会长温一山称,“没有加拿大经验” 是个“最好的理由“,但经常“不是真正的原因”。
  
他解释说:“我不能说你英文不好,不能说种族、年龄等理由。我会说你没有加拿大经验,所以不能聘你。”
  
温一山说,事实上,能来到加拿大华人,都是有些能力的。“有些人英文不好,我不能用,但不能说人家英文不好,这样会很伤人的自尊心,只说经验不够。”
  
人力资源专业人士协会(HRPA)副总裁Claude Balthazard对《大纪元》说,雇主在招人时,加拿大经验成了他们使用的一个“捷径”。因为这个要求用起来很方便,不用说具体的要求,“是一个‘感觉良好’的东西。”
  
“其实雇主要的是特定的技能,或胜任具体工作的能力,而不是加拿大经验。”他说,“加拿大经验”是一个间接性的要求,被人当作“代理”使用。“你应该多花些时间,找出你想要的技能,然后去找合适的人,而不是使用一个‘代理’。”
  
按照安省人权委员会的新政策,雇主不能随便写“要求加拿大经验”,需要具体列出什么样的经验,与具体的职位工作有何联系。

禁用“加拿大经验”做借口难度大

正如Balthazard所说,雇主用“加拿大经验”简单地代替职位要求,“是不想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做好招聘工作。”但是,雇主招人的职位都是有要求的,也许有些雇主不太愿意公开这些要求而已。
  
Balthazard说:“一些雇主会想办法绕过这个政策。但把这变成政策还是有帮助的,是个好开始。”
  
温一山认为,不能用“没有加拿大经验”作为拒绝理由的话,还会有别的理由出来的。因为“没有加拿大经验”可能不是真正的原因,“只是说明雇主不想要你”。
  
找到雇主违法的证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大多伦多华裔及南亚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瑶瑶说:“其实证据很难找到,如果雇主没有亲口说出来的话。”可以看看这公司是否大部分员工是白人,雇主最后聘请了什么人,比如聘的是一个白人,但经验没有你的好。
  
她说,投诉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的时间很长,至少要1年的时间才能解决,有时更长。但是,投诉人有责任去证明,他(她)确实受到歧视。”
  
不过,安省人权委员会首席专员Barbara Hall 强调,这政策不是拿来看的,会有一系列的行动,实施这政策。
  
她说,人权委员会的权利范围内,可以做公众咨询、教育及倡议、接受个人投诉、调停投诉、人权法庭。“我们将使用所有可用的工具。”
  
人权委员会经理Marie-Claire Muamba说,歧视通常是不明显的,不容易找到证据。但是,个人的投诉一旦被接受,雇主就要提供解释,“为什么选这人,而不是那人” 。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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